一、反映的问题 投诉人反映光谷天地二期垃圾站每天早上4点多拖运垃圾,严重影响居民休息,请政府协调处理。 二、调查办理情况 经查,该商业区物业服务企业为湖北水蓝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社会事务隶属于关东街。 关于投诉人反映光谷天地每天早上4点多清运垃圾导致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核实,该处垃圾全部集中堆放,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周边卫生的维护,每日定点由城管部门指定的清运单位负责清运,并拖运 至指定地点处理。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规定,建议投诉人向城管部门反映处理。同时,我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协调垃圾清运单位调整垃圾清运时间尽量避免扰民情况发生。由于该处物业服务企业由现代服务业办自行引进,未在我局办理备案,根据管委会管理制度汇编《园区服务企业清单》(新武规【2015】1号)中第四条:“做好园区物业服务公司服务监督,保障入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规定,园区内物业公司的监管部门为园区办,建议现代服务业办协调处理。 三、处理结果 我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协调清运单位调整清运时间,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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