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剑舞 于 2018-12-25 11:55 编辑
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在最为工薪族关注的居民个人工资薪金预扣预缴计算方法方面,明确了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根据最新个税政策,工资薪金个税采取累计预扣法影响并不大。但对于那些收入波动大,忽高忽低的个人来说,确实能起到节税的效果。因为新个税税制是综合所得按年纳税,累计预扣法可以实现个人税负渐进性,收入越高税负越高,税负能够非常真实反映你的收入情况,不会出现以前某个月收入高但整体收入低存在多扣税的情形,很好地均衡了收入波动情况,并减少预扣预缴跟年末汇算清缴之间的差异。 新的个税法明确了一些需要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况,这包括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公告》明确,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累计预扣法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执行。


那么,作为一个上班族,如何通过申领表格、填报来履行自己的个税抵扣告知义务?相关表格有哪些内容?如何填写?不愿意让单位知道某些隐私的人怎么办?享受相关扣除需要保存好哪些资料?每月预缴税款又该如何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办税流程与计算 1.我有扣除项,如何让税务部门知晓? 答: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2.个人有几种办理途径? 答:两种:一是由单位代扣;二是自行申报办理。 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包含什么信息? 答: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收入情况、三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等。 4.如何获取纸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答:有三种方式:1、可就近到任一办税服务厅,领取已经印制好的信息表格;2、在单位领取;3、可登录税务总局或各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自行打印出来。 5.纸质填表比较麻烦,如何直接填写电子版? 答:可向单位索要,或者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个人所得税APP端填写。 6.我选择单位代扣,填写好表格后,是否需要其他流程? 答:填写好的纸质表格可以提交给单位,同时将电子模板内容打印,经员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 7.计税以年为单位综合,工薪族每月如何缴个税? 答:采用累计扣税法,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举例来说,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3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8.工薪族每月预扣预缴税款相加,是否为年度最终缴纳税款? 答: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工薪族,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 9.个人不愿意单位掌握相关隐私信息,怎么办?答: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0.个人没有固定的任职单位,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其他收入,又该怎么办? 答: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1.生病不愿让单位知道,怎么办? 答:没关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不涉及大病医疗扣除项,因此单位不会掌握相关信息,纳税人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转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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