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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9-1-3 08: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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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后,高度重视,指派执法人员与潘女士取得联系,并在投诉人潘女士的带领下前往该环卫工人潘某家中,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
经了解:该环卫工潘某于2017年购买绿驹战神电动车一辆,2018年10月19日,以以旧换新方式付款2300元换成绿驹战速电动车一辆,环卫工潘某家人对此不赞同,我局执法人员随即与该环卫工潘某及其母亲肖某一同前往被投诉电动车销售经营部,对此事进行了调解,商家称换购时并不知其智障,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解,并在征求潘某母亲肖某同意后,商家承诺以后不再向潘某单独销售车辆,收回2018年10月19日以旧换新的电动车,退款2250元。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调解书,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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