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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投诉爆料] 汉川轮渡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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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1-30 18:24:12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孝感 » 汉川市
投诉行业: 交通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1月27号坐轮渡的时候收费15元,同船的车辆有人只收了10元,1月30日下午5:50分左右过河收费20元。我就想问一下,轮渡这种公共交通不是应该有一个基本的收费标准吗?这种情况不就是乱收费吗,还有不管怎么样,轮渡不应该在码头上树一个收费标准牌吗?如果不树一个牌子,那我们怎么知道她们收的费用到底对不对。希望有关部门能规范公共交通乱收费行为,让我们钱交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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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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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

发表于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 2019-2-26 15: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网友反映“孝感汉川轮渡乱收费”的问题,汉川市物价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价格执法人员对网友反映的情况开展了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收费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6〕35号)精神,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的价格机制。经省政府审核,国家发改委审定,省物价局对《湖北省定价目录》(2015版)进行了修订。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取消渡口车辆过渡费收费项目,运行经费纳入交通部门财政预算安排的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全放”原则,在《湖北省定价目录》(2018版)中放开了渡口车辆过渡费标准。目前,轮渡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按照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轮渡收费标准。经营者应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轮渡服务收费有关内容。
二、办理情况
2月1日起,我局价格执法人员对全市轮渡行业开展了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将相关价费政策向经营者做了宣传解答,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轮渡经营者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在轮渡显著位置将收费标准予以明码标价。同时,要求各轮渡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提升服务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我局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价格监管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大对全市轮渡收费明码标价行为的监管力度,全力保障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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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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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南省长沙市

发表于 湖南省长沙市 2019-2-13 08:04: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哪个渡口,楼主没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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