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位于湖北咸丰县小村乡大村村的居民, 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正式出台,明确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咸丰县小村乡大村村响应国家号召,进行分田到户的工作。具体时间当地政府的文案可查阅,后又在1982年县政府发放的树权证,中央号召植树造林,小流治理工作,村民们响应国家号召在政府领取树苗进行种植。(现有1982年-1999年当地政府开出的植树造林的证明)。后几年河堤两岸好田地陆续被河水冲毁,村民被迫从新开垦耕地至今已将近30年,因为没有河提,在这期间河水肆意蔓延,耕地多次冲毁,村民多次原地开垦。3年前修好保护耕地的河提,现如今工具车到耕地建钢筋混泥土厂房。村政府为了自己的业绩及利益,没有经过和广大村名的任何商量,在没有任何文件对老百姓公开的情况下私自买卖土地给私人建立厂房。辛辛苦苦开耕几十年的田地就要被无情的占有。我们作为大村村的公民一辈子没有麻烦过政府任何事情,现在乡村政府要断了我们的口粮,我们作为无权无势的老百姓不知道怎么面对以后的生活故恳请各级领导给予重视和解决。第一条:我们对村官霸占村民良田,违章建茶厂以联名诉状的方式反应到县级信访。县政府专办到乡政府,并让相关部门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给出合理解决方案,几天后乡政府赵仁高领导等人要求村民代表去乡里,并连哄带骗签了一些相关材料。村民没有得到解决的方案,但施工单位还在继续不合法施工,村民反应到赵仁高领导那里,赵领导说:"该是你的会给你,他们正常施工,影响到工地施工进度,要你承担损失的!",村民也害怕背上莫名的罪名。村民在这块地上种植'咸丰小村花生',我们不是想要补尝多少,只想在这么好的国家下也享受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为什么他们能 继续 不合法的强行包庇施工?第二条:关于建厂房没有办环评手续。1. 建的钢筋混泥土厂房高于现有责任农田,跟据现场的河流及地势涨水就会冲毁 农田,也会对地里的农作物产量有影响。 2.靠近茶厂的 民房 是有噪音、粉尘污染的?向村政府、乡政府反应,乡政府说“不能改”,反应到县环保局,领导回复该厂房没有环评信息, 其它安全施工等手续我们也没有看到,到处都翻着木板钉子,村民小孩都不敢出门。3.村民用了20年的自架的自来水刚好穿过厂房,各干部领导没有跟村民协商,种的农作物不打招呼直接碾压。村
干部不帮忙解决。相关领导不作为,推卸责任、说话太度恶劣,敷衍,我们想爱护保护我们的家园,我们希望能得到帮助。
补充内容 (2019-2-28 13:39):
另外一条较严重的,民房和田地在一个水平面上,每年的涨大水对民房的威胁更大。
补充内容 (2019-3-5 14:45):
1.占用土地面积约100亩。
2.村民们写好的联名资料,村干部威胁村民说“如果参与联名就联消你家的低保,取消你学生入学考试名额!……”
补充内容 (2019-3-5 14:56):
3.此项目是村干部私自在大村村二组便卖土地建房。
4.村干部直系亲属参与工程建设(有资料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