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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 用法治手段治治“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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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9-5-5 18: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剑舞 于 2019-5-5 18:24 编辑



     《论语》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这个故事大意是说,原壤叉开双腿随意地坐在地上,等待孔子的到来。孔子注重礼仪,到了之后看原壤的样子,就斥责他:“你小时候不谦恭、不尊敬兄长,长大了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老了还白吃粮食,真是个害人的家伙。”话说完,孔子还忍不住举起手杖,去敲击原壤的小腿。


  一句“老而不死,是为贼”,成为讽刺为老不尊者的名句,广为流传。


  回顾近年来,为老不尊,甚至违规违法的老人并不鲜见。网友拍摄的一段广为传播的视频显示,一名老人在乘坐高铁时,故意将瓜子扔到车厢地上、踢到座位下,让乘务员清扫。一名八旬老人乘坐飞机时,在登机过程中向发动机里扔了一大把硬币,直接导致航班长时间延误……


  路上碰瓷、在公交地铁上撒泼、跳广场舞时扰民但拒绝调低音量。一些走出国门的老人,毫无节制地高声喧哗、乱扔垃圾、不遵守秩序;有的甚至因为触犯法律受到相应制裁……关于为老不尊者的新闻还有不少,尽管原因各不相同,但直接让老年群体形象受损,也影响了公众对老年群体的评价与认知。


  需要明确的是,部分老人的不文明甚至违规违法行为,在老年群体中只是极少数,不能因为他们的存在,就让老年整体形象“背锅”“蒙羞”。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我国传统文化所倡导的理念之一,千百年来生生不息。在以“尊老”为传统的我国,如何避免老年群体因少量“熊老人”的存在而形象受损?归根到底,要及时罚当其过,让违规违法的“熊老人”付出相应代价。要“动真格”,用法治手段,给他们“治治病”“祛祛疾”,使那些少量存在但影响恶劣的“熊老人”受到惩戒。


  批评“熊老人”,与敬重老年群体之间并不矛盾。分清主流与支流,厘清个体素质与群体问题之间的差异,不能大而化之是关键所在。说到底,我们既要秉承传统文化的敬老“高线”,也要亮明社会文明的“红线”,更要捍卫好规矩和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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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9-5-6 11: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感情这话是孔老二他老人家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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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随州市 2019-5-6 18: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一生都没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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