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楚网网调函[2019]090919号第1373项 问题的回复 荆楚网: 收到荆楚网网调函[2019]090919号第1373项“光谷自由城换物业后问题很多”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现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光谷自由城更换物业后,存在电动车乱放、停车费任意涨价、公共卫生打扫不到位、电梯频繁停摆等问题。 二、调查情况 经查,光谷自由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武汉德勤文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社会事务隶属于关东街中谷苑社区,小区已成立业委会。 关于光谷自由城更换物业后,存在电动车乱停放的问题,经核,现武汉德勤文创物业经招投标与2019年7月20日正式入场小区,因小区前期未规划非机动车停车棚,导致非机动车停放不规范。依照《山河.龙洲城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中标后的物业服务企业额外投入10万元作为山河.龙洲自由城小区硬件改造费用,并首先用于非机动车停放(带电动车充电)改造(附图)。根据《武汉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七)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将加建停车棚方案报至小区业委会(附件),由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是否加建停车棚及选址问题。 关于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涨价的问题,经核,目前小区地下停车位共计914个、人防车位147个、非人防车位767个,地下停车位收费240元/月,其中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车位服务费80/月,代收地下车位租金160/月。2019年8月19日开发商在小区张贴通知地下停车位于11月1日起调整停车费用,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对公众投诉频繁、矛盾突出的车库(位)租售价格,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成本调查,通过公开成本调查结果,引导督促建设单位合理定价。对成本调查证实租售价格过高,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改正的,应当依法依规处理”的规定,建议向物价部门反映咨询是否合理。 关于小区公共卫生打扫不到位的问题,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四)维护物业区域环境卫生,引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每天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对小区公共区域卫生进行清扫擦拭(附图)。 关于小区电梯频繁停摆的问题。经核实,由于前物业对电梯维保不到位,导致7月20日至30日期间20部电梯有17部停摆过,其中9栋正面电梯因主板及部件损坏一直停摆达20天,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款:“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维修”的规定,现物业服务企业自接管小区后,已联系了电梯维保工作人员,对每栋电梯进行排查检修,经排查8、9栋电梯主板及零部件损坏造成停运,物业企业已进行更换部件维修(附图),并且每半个月定期对电梯进行排查检修及电梯维保工作人员24小时驻场维修,目前小区电梯正常运行。 三、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于2019年9月11日对物业服务企业下达整改(附图),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及时整改,提高服务质量,具体如下: 1.关于自由城电动车乱停放,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并规范管理,再次与业委会推进加建电动车停车棚及选址问题。 2.关于小区公共卫生的问题,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公共区域的清扫频率及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3.关于小区电梯频繁停摆的问题,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电梯维保人员排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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