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就此问题,国家颁布了不少关于宅基地的新政策,2019年马上就要结束了,2020年开始,关于宅基地的政策也有一定变化,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北方农家大院年味浓
一、2020年农村宅基地政策变化 1、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2、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 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3、宅基地可以流转 根据调查,全国大概有10%左右的宅基地是闲置的。已经按照三权分置,把这个使用权这个市场适度放活,允许租赁,但是也必须把所有权不变和资格权保护做好。20年之内,农户如果签订了合同,按照新的三权分置,使用权流转给投资者,投资者在这20年之内,他的权益同样是得到保护的。 二、2020年农村宅基地政策新规 1、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进入倒计时:力争2020年全国基本完成 在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文件提出,为了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明确房地一体的宅基地权籍调查技术方法和确权登记政策,开展了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和登记示范建设,以便推动各地加快推进确权登记工作。 而其时间节点明确说明力争在2020年基本完成,也是就说2019年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 2、农业农村部:宅基地立法列入农业农村立法工作重点 近日,农业农村部明确表示已将宅基地立法列入农业农村立法工作的重点,并且与其他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多个农村土地改革领域的关键文件,其中重点包括《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 自去年开始,我国就开始探索宅基地的“三权分置”,目前全国共有超过15万个村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亿多人。同时,正在加快推进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的改革。 3、免费时代结束:农村这三类人使用宅基地将按年收费 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的,以及非本集体成员通过继承房屋或其他方式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下执行有偿使用制度。也就是说,未来农村这三类人使用宅基地将面临收费: ①农村宅基地面积超过地方规定面积的农户,超出面积将收费; ②对于一户多宅的宅基地收费; ③对于非集体成员通过继承取得宅基地的也需要收费。 具体收费情况根据当地的实际政策要求来定。总的来说,宅基地问题大家一定要多多关注和了解,今年还没有确权的朋友一定抓紧时间确权或者补登。而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各地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农用腾退多余宅基地,否则就会面临收费的情况。 以上就是2020年农村宅基地政策变化及新规解读,对于农民朋友来说,宅基地是赖以生存的基础,关乎于一家人的生活及财产,因此宅基地问题尤为引人关注。有关于宅基地的新政策,农民朋友们一定要引起重视,避免影响自身的有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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