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湖北省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鄂环委办〔2017〕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的要求,自2018年8月开始组织《随县城区及各乡镇声环境功能区划》(下文简称《区划》)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
该《区划》充分结合了《随县城乡总体规划》及各乡镇总体规划和用地现状,符合随县的实际,对随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随县城镇建设和未来发展、噪声污染治理和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9年11月26日
随县城区及各乡镇声环境功能区划
一、划分说明 根据GB3096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五类: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和4b 两种。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4a类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划分: 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具体规定如下: ①高速公路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80米;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米;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0米。 ②其余交通干线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米;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0米;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米。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的划分与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规定相同。穿越城市的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地面段)两侧区域的划分不计建筑物高度,划分与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规定相同。 4b类区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两侧区域的划分: 用地范围外两侧45米区域内。 对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重叠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铁路线两侧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b类标准适用区域。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b类标准适用区域。穿越城市的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两侧区域的划分不计建筑物高度,划分与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规定相同。 铁路线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80米;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米;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0米。 二、声环境功能边区范围 (一)随县城区 1、0类声环境功能区 随县城区内无康复疗养区,因此本次未划定0类区。 2、1类声环境功能区 第一个区块位于北部行政综合组团、东部新城综合组团,范围为:北高压线走廊(包含高压线走廊)、厉山大道、宁西铁路联络线、㵐水河、2号路(星炬小区南侧道路)、新316国道(不包括1号路、杨林路、厉封路、振兴路围成的区块); 第二个区块位于炎帝神农故里风景区,范围为:姜水河、㵐水河、炎帝大道围成的区块。 3、2类声环境功能区 第一个区块位于北部行政综合组团,范围为:宁西铁路、㵐水河、姜水河、规划边界; 第二个区块位于北部行政综合组团,范围为:1号路、杨林路、厉封路、振兴路; 第二个区块位于东部发展备用地,范围为:新316国道以东、宁西铁路联络线以北。 4、3类声环境功能区 第一个区块位于西部产业综合组团,范围为:北高压线走廊(不包含高压线走廊)、厉山大道、汉丹铁路、规划边界; 第二个区块位于南部产业综合组团,范围为:2号路(星炬小区南侧道路)以南,㵐水河以东,甘沟子以北,新316国道以西随县经济开发区,以及新316国道以东,幸福大道东段以西,甘沟子以北随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备用地。 5、4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随岳高速及连接线、G316国道、厉封公路;以及交通大道、洪山大道、厉山大道、神农大道、幸福大道、炎帝大道、民生大道、民强大道、八一路、北岗路、振兴路、烈山湖西路、烈山湖东路、杨林路等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及两侧区域。 4b类:汉丹铁路、宁西铁路及连接线。 (二)各乡镇 随县各乡镇区镇内均无康复疗养区,因此本次未划定0类区。 1、长岗镇 ⑴1类声环境功能区 范围为:除交通干线、工业区、商业区外的其它区域。 ⑵2类声环境功能区 第一个区块范围为:镇南规划停车场及以南(主要为旅游接待和商贸区)区域(不含防护绿地); 第二个区块范围为:绿林街、宝峰街、工业集聚区东侧。 ⑶3类声环境功能区 范围为:镇北规划工业企业集聚区。 ⑷4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S333省道、长灵路、高速连接线。 2、洪山镇 ⑴1类声环境功能区 范围为:除交通干线、工业区、商业区外的其它区域。 ⑵2类声环境功能区 范围为:洪山北路、东河西路、洪盛路、洪兴路、先锋路、西河东路、龙潭街、5号路(洪山车站所在街道)。 ⑶3类声环境功能区 范围为:规划工业企业集聚区(洪志路、洪兴路、1号路、西外环路、南外环路、洪盛路、2号路(二月风葛文化风情园)、3号路(宝珠峰食品厂))。 4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洪山路,西河西路、怀河路、先锋街、洪兴路、洪盛路。 3、环潭镇 ⑴1类声环境功能区 范围为:除交通干线、工业区、商业区外的其它区域。 ⑵2类声环境功能区 范围为:1号路(直通四桥道路)、2号路(金环水泥北侧道路)、随洪公路、涢水河、车站路、城墙路、油坊街。 ⑶3类声环境功能区 第一个区块范围为:镇西南规划工业企业集聚区; 第二个区块范围为:河东工业企业集聚区(正兴包装及周边企业)。 ⑷4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随洪路、车站路、环许路、金潭路、新居路⑼ 4、三里岗镇 ⑴1类声环境功能区 范围为:元宝街、老街、S333省道以北工业区以外的区域。 ⑵2类声环境功能区 范围为:元宝街、老街、S333省道以南除工业区以外的区域。 ⑶3类声环境功能区 第一个区块范围为:镇东北规划工业企业集聚区(小河、元宝街、新街、镇中心小学以东以北区域); 第二个区块范围为:镇西南规划工业企业集聚区(S333以北以西、拱子门以南)。 ⑷4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S333省道 5、柳林镇 ⑴1类声环境功能区 范围为:除交通干线、工业区、商业区外的其它区域。 ⑵2类声环境功能区 范围为:镇区柳林河上游大桥(包括矿业公司)沿柳林河至全力公司一厂区西南侧道路、G240国道、加油站、古店街及古店街延长线围成的区域。 ⑶3类声环境功能区 范围为:柳林河、全力公司一厂区、随三公路、加油站以东规划建设区,以及柳林河镇区下游规划工业集聚区。 ⑷4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G240国道、随岳高速连接线。 6、均川镇 ⑴1类声环境功能区 第一个区块范围为:厉均线、胜利路、西壕沟、5号路(胜利路以西规划道路)以西区块; 第二个区块范围为:均河东岸朝阳街以北区块; 第三个区块范围为:均河南岸发展备用地。 ⑵2类声环境功能区 第一个区块范围为:5号路(胜利路以西规划道路)、西濠沟、朝阳路、2号路(幸福路和胜利路之间的规划道路)、1号路(幸福小区北侧规划道路)、6号路、均河; 第二个区块范围为:均河以东、朝阳路以南区域。 ⑶3类声环境功能区 范围为:镇规划工业企业集聚区(厉均路、胜利路、西濠沟、朝阳路、2号路、1号路、6号路)。 ⑷4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水晶路、幸福路、朝阳路、胜利路、厉均路、G240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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