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随州火电新建工程主体勘察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500164,招标人为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集团湖北随州火电项目是湖北省“十三五”规划重点煤电项目,并列入国家“十三五”火电建设规划。 项目所在地随州市属湖北省地级市,位于湖北省北部,东承中部中心城市武汉,西接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素有“汉襄咽喉”、“鄂北明珠”之称。项目拟选厂址位于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东南约7.2公里的樊家冲村,距离随州市区约15.6公里。项目规划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并预留2×100万千瓦扩建条件。 项目厂址区域属丘陵地貌,地势较开阔,略有起伏,拟选厂址大部分为农田和林地,占用耕地较少,区域内无基本农田,地质构造相对稳定,厂址自然标高均高于百年一遇洪水位,不受洪水、内涝影响;项目的燃煤运输经浩吉铁路跨线连接汉丹铁路转入电厂铁路专用线,随州火电项目作为“路口电站”,煤炭来源充足可靠,控价保供能力较强;项目水源设计采用二次循环供水系统,补给水源采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不足部分和应急备用水源使用白云湖水库地表水,水源充足可靠;项目拟以500kV/220kV两级电压接入系统,其中一台机组出线一回500kV线路至500kV编钟变;另外一台机组出线一回220kV线路至220kV曾都变,外送不存在障碍。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水源、交通运输、煤源、接入系统、灰场等条件基本明确或落实。 2.2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工作是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得到有效控制的主要环节,在保证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应突出体现工程项目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先进性。 勘察设计的成品必须满足国家、行业在环保、消防、劳保、安全、卫生、土地、水资源等各方面的强制性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及技术装备政策。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规范以及国家能源集团的有关规定要求。 设计方为该工程总体设计院,负责厂区总体规划并协调各设计院及各设备之间的设计接口,具体工作如下: 2.2.1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其设计必须按《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中火力发电工程项目划分及内容进行,满足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2.2.2 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 (1)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工作,包括:厂区、运煤系统、供水系统、灰渣系统(含灰场)的地形、地貌测量,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水文气象调查及现场和室内技术工作等。提交工程水文气象报告、工程测量报告、岩土工程勘测报告(含土壤电阻率报告)等。勘测内容应满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所需的勘测资料。 (2)现场“五通一平”设计。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火电工程项目开工标准规定,开工要求进行现场“五通一平”设计(含为达到“五通一平”条件而进行的管线、电力、通讯设施迁建等工程设计),施工期间办公临建规划设计,与工程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的设计。 (3)初步设计范围为:为满足本期工程施工、生产所需的全部生产及辅助生产系统、附属设施工程,均属于本期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包括编制概算(含招标人委托其它单位设计项目的概算归口工作);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委托他人设计的其他项目(主要有:接入系统设计、铁路专用线及其配套工程、厂外配套工程设计等)的归总和协调工作;在初步设计阶段,投标人还需提供初步设计方案与投标方案对比分析报告,报告中需说明初步设计方案采用投标方案的情况,并进行初步设计方案与投标方案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比分析。 初步设计内容深度应符合《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规定》(DL/T5427—2009)。 (4)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范围同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范围, 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委托他人设计的其他项目(主要有:接入系统设计、铁路专用线及其配套工程、厂外配套工程设计等)的归总和协调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为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调试、运行的需要及确保工程完整性的项目,在以下项目中未表述的均应包括在勘测、设计服务范围内: (a)总体工程设计;按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要求的电厂形象设计; (b)锅炉工程、与脱硫岛、脱硝系统接口设计; (c)汽轮发电机工程设计; (d)电气工程设计(含继电器小室工程,远动,继电保护,升压站工程设计,厂内部分配电装置、厂用电及备用电源工程、调度通讯系统、电网实时平衡系统 、全厂防雷及接地等设计;保安电源负荷和直流系统的设计应包括脱硫系统等满足全厂生产的系统;电厂接入系统一次部分(注意接口的划分,需配合供电部门的接口设计)及其配套工程; (e)输煤工程设计(含配合铁路设计,电力设计院与铁路设计院的设计分界线为翻车机室中心外40m处); (f)除灰渣工程设计(含灰场及其供电等相应配套设施); (g)供排水工程设计(供水包括全部管网、泵房建筑物、电气部分,控制系统并接入主机DCS); (h)化学水处理工程设计(包括凝结水处理、污水处理系统等的设计); (i)脱硫、脱硝主设备供货承包商承担的脱硫、脱硝生产工艺系统外的脱硫、脱硝及附属系统设计(含接口); (j)机组控制系统和全厂控制系统设计; (k)全厂地基处理的设计;并对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进行审核; (l)全厂各工艺系统之间接口设计,须满足规范; (m)辅助生产工程设计; (n)厂区照明、上下水管道、厂内道路工程; (o)厂区绿化规划; (p)厂内外防洪系统; (q)环保治理、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 (r)全厂采暖通风、空调及消防系统设计; (s)供热系统设计(至围墙外一米); (t)智慧化电厂设计; (u)提供汽动引风机及汽电双驱引风机的初步方案; (v)主厂房区域内疏放水、空气管、取样管、仪表管等小管道开展精细化设计,电缆桥架优化设计; (w)系统通讯设计; (5)竣工图编制:设计范围同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范围。 (6)组织工程设计联络会,设计优化项目、专题方案讨论等会议,并负责联络会议及所有会务费用,按照10次会议进行报价。 (7)编制本工程三大主机、辅机设备,所需设备、材料的技术规范书及招标文件,参与有关的招评标和技术协议的签定工作;编制施工类材料、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概算;受招标单位的委托投标单位负责向设备厂家收集用于设计所需的设备资料,招标单位协助;投标单位不能由于收资的问题而影响设计进度。 (8)参加本工程的设计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和补充;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9)完成全厂KKS编码工作。 (10)现场设计服务。 (11)参加现场的施工检验和验收,配合招标单位完成达标投产验收,工程报优等各种专项验收工作。 (12)提供全厂计算机三维动画漫游模型。 (13)优化设计:投标人需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关于火电工程优化设计的有关规定要求,并借鉴国内外类似工程的先进成熟经验,在工程勘察设计的全过程中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优化设计工作,全面实施系统优化,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降低资源消耗,提高机组安全可靠性和经济运行水平,努力提高项目的市场竞争力,建设环保、节能、高效、和谐的绿色电厂。 (14)新能源光伏接入6KV厂用电配电接口设计预留。 (15)两台机组之间6KV厂用电相互备用设计及预留。 (16)负责配合本项目的网上申报核准手续。 设计应满足强制性条文、《国家能源集团关于实施“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总体发展战略的指导意见》、《国家能源集团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设计达标创优实施细则》确保/争取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 为了认真搞好优化设计工作,投标人承诺:将在设计过程中提供优化设计专题方案。专题方案明细详见第五章。 本次招标选定总体设计人,不包括下列单项设计: 脱硫岛内部设计; 电厂接入系统设计; 进厂公路设计(若有); 全部铁路的设计; 厂区办公楼设计。 2.2.3 设计工期 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和勘测工作必须满足委托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具体工期要求以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2.2.3 投标设计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资料 2.2.3.1定额 执行现行的《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2.2.3.2取费 取费:执行现行的《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及配套费用文件。 2.2.3.3设备价格及参数 三大主机及主要设备均参考《火电工程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2018年水平)》价格,其中,锅炉29300万元/台、汽轮机15900万元/台、汽轮发电机7300万元/台。其他设备参考《火电工程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2018年水平)》或同类工程计列。 主机设备运杂费费率按0.5%计取,采用限额价的设备运杂费按0.7%计取,其他设备运杂费按4.26%计取。 主机设备一次再热机组蒸汽参数选取28MPa/600°C/620°C,用于主机选型方案比对的二次再热机组蒸汽参数选取31MPa/600°C/620°C/620°C。 2.2.3.4建设期贷款利息 项目注册资本金为动态投资的30%,其余70%资金为国内贷款 2.2.3.5本标部分项目费用按以下暂定数据计入本概算: (a)标准煤价按684.12元/t计取(不含税); (b)铁路投资按50000万计列; (d)征地费用3万元/亩; (e)租地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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