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采取封闭式管理后,居民的生活用品采用集中配送方式,但所在社区(湖北荆门东宝浏河)对物资采购强制要求微信支付,且拒收现金,尽管特殊时期,这是否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的《人民币管理条例》中这样规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有收费职能的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的政务大厅、营业厅、收费所等场所,以及美食广场、旅游景区、游乐中心、超市、零售摊点和有人值守的停车场等向社会开放的经营场所,应当接受消费者的现金支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营业场所标示“无现金”“拒收现金”等或引用其作为广告宣传口号,或者为人民群众和消费者使用现金设置歧视性条件。
特殊时期,民政部门负责物资采购,这也是政府行为,拒收现金对群众不便,且对不使用移动支付的老人影响严重,民政部门应该阻止这种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