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市场主体分期分批复工复产通告 (第1号) 根据蕲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通告(20号)精神,经县市场监管局研究决定,报蕲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现将蕲春县市场主体分期分批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产必须做到“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市场主体要向市场监管部门签订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 2.员工排查到位。市场主体上岗员工必须提供健康证明,严禁员工带病上岗,当员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应迅速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并迅速采取相关隔离防护措施,用专车送往医院。 3.设施物资到位。根据经营人员数量和防控要求,购置储备疫情防控必需的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防控物资,无论员工还是顾客进店一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必须做好记录,并通知所在社区。 4.环境消杀到位。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认真做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毒杀菌和卫生管理工作,复工复产后每天至少进行2次消毒杀菌;并落实通风要求。 5.安全生产到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经营场所水、电、气、空调、电梯等安全使用。 二、复工复产流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市场主体向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所提出开业申请、作出承诺,由辖区市场监管所现场审核“五到位”情况,初审合格后,漕河城区市场主体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乡镇市场主体报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一日内完成(各地受理申请联系人见附表)。 三、复工复产范围 除下列七类容易导致人员聚集的市场主体之外,其他的均准予审核复工复产: 1.宾馆、餐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早餐店、麻辣烫、烧烤店、奶茶店、连锁快餐店; 2.公共浴室、澡堂、美容店、艾灸馆、保健按摩厅;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游戏厅(室)、KTV、歌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健身房、瑜伽馆、游泳场(馆)、公园、旅行社、风景区;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教育培训机构; 6.私人诊所、汽车客运站、出租车、城内公交车、载客单骑; 7.除原县(乡镇)指挥部批准营业的商场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外其他可能导致人员聚集的市场主体等。 四、加强巡查监管 各市场监管所必须坚持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查处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市场主体。对未经审核擅自营业、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不满足复工复产条件的市场主体,从严查处。凡疫情防控存在漏洞的,先责令其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立即停业,拒不配合的从严查处。 本通知由蕲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执行时间从2020年3月11日24时开始执行。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蕲春县市场主体申请复工复产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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