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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宜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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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 » 孝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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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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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阳光鑫城在2008年开始建设销售,当初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没有告知相关用电是专变还是公变,当初的信息也算比较闭塞,对于相关供电的政策完全不知晓,目前小区里面基本都是入住之后一部分只知道电价比外面贵,而并不知道目前用的是专变还是公变,小区现在的供电形式是对作为商品房购买者很不公平,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小区有业主也因为这个专变问题向物业和开发商咨询过,给予的答复是因为当地公变供电企业在收取的费用过高,所以才导致至今无法移交。开发商和物业是愿意将小区供电移交给当地供电企业。
由于这次疫情,小区里面的人开始互相认识,当业主在讨论为何电价是0.7元/度的时候,有业主表示早在2018年初就把相关专变事情向政府单位反应,经当地信访政府工作人员对开发商和电站供电协调,开发商同意住户自行报装,但是去咨询供电所工作人员时被告知需要整栋的住户同意一起报装才能新装,并且可能会承担一些报装和新装线路铺设等费用,在当时小区入住率比较低和还有未销售的房子,着一要求举步维艰。
在这次疫情中,因为用电过多,面对0.7元/度的电费,业主们对小区的专变问题提出要解决的意愿,也有业主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到《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88号)》,《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孝价发〔2018〕49号)》等文件的第二条继续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对剧本“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电力用户,供电公司要加快“一户一表”改造进度,合理制定安排电网投资计划,要全面落实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清理规范政策,电网企业提供的输配电及相关服务发生的费用应纳入输配电成本,通过输配电价回收,不得一其他名义向用户变相收取费用。
既然从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湖北省(鄂价环资﹝2018﹞88号)孝感市(孝价发〔2018〕49号)等部门的文件已经明确出了符合一户一表改造,电力部门应该主动加快改造进度,我们属于乡镇居民小区,是完全符合一户一表改造条件,开发商也愿意业主自行去电力申请新装,但是现在电力部门已产权不在他们那边为由叫我们业主去找开发商和物业,让开发商去找电力部门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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