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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0-4-28 16: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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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原因市局2020年新生入学文件暂未公告,我区会在市局通知下发后第一时间面向全区小学、幼儿园、社区张贴公告进行宣传。暂参照去年文件规定,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非武汉市户口进城人员子女随迁入学需家长持有我市居住证、由居住证所在区统筹安排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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