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城管委、住建局、园林局: 根据《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标准(修订稿)》(鄂建〔2010〕141号)有关要求,由市州住建部门推荐,我厅组织专家对五峰等四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决定命名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咸丰县、随县、鹤峰县为2019年省级园林县城。 希望被命名的县城持续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力争早日进入“国家园林县城”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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