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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全面完成
作者: 石巧珍、梅宋益 发布日期:2020-08-11 08:48
截止8月5日,我县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全部退出,其中给予补偿退养处置的养殖企业(户)6家,移交管理保留人工养殖企业(户)5家,所有退养野生动物予以野外放生与无害化处理,共野外放生豪猪68头,无害化处理动物1543只,圆满完成退出处置工作。整个退出处置工作分四步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专班推进。自6月4日开始,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建专班,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黄梅县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黄梅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二是调查核实,摸清底数。锁定野生动物养殖主体和数量,7月1日-7日,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县信访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单位成立专班,对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进行现场核查,锁定数据;
三是合理退出,落实补偿。在支持养殖企业(户)转产转型的基础上,对仍然受到影响的合法养殖、依规停业的养殖企业(户)给予适当补偿;
四是一户一策,分类处置。对于适用我县放归自然的野生动物豪猪,在五祖寺森林公园进行放归自然;对外来野生动物物种蓝孔雀,根据养殖企业(户)意愿,转为展示、展演等非食用性用途利用;对于无法采取放归自然和无法转作他用的野生动物竹鼠、豪猪和蓝孔雀,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及有关乡镇等部门配合,在五祖寺风景旅游林场采取深埋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我县保留人工养殖的黑斑蛙、野猪、梅花鹿等养殖企业(户),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到县农业农村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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