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搜索
查看: 3449|回复: 0

[今日蕲春] 蕲春县政协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啦~

[复制链接]
来自
湖北
精华
0

2722

主题

2738

帖子

4105

积分

上尉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4105

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0-8-18 21: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好消息!蕲春县政协机关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
快来报名吧!
这么好的机会
可别错过哇~
         微信图片_20200818210919.jpg

报名须知
↓↓

一、报名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范围为全县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县政协机关股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共3名。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选调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调查研究、综合协调能力,专业不限;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动等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上级驻蕲春单位及其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工作人员;
6、报考人员与报考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蕲春网微信平台发布选调信息。
(二)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县政协办公室(蕲春县漕河一路12号,办公电话0713-7222313)。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五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近期蓝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附电子版);
3、组织人事部门录用任职的相关文件、本人编制卡片;
4、在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蕲春县政协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六)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县政协办公室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请有关部门对选调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七)考试

按1:3比例,有9人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启动考试程序。考试为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等。参加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按选调名额,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考察工作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九)讨论决定

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十)公示

将拟录用人员分别在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和选调单位及蕲春县人民政府网、蕲春网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手续。

(十一)试用和任职

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选调人员在原单位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选调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未尽事宜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