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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黄梅开庭审理
黄
黄冈新闻网
4小时前
涉嫌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
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黄梅开庭审理

鄂东晚报讯(通讯员裴廷雪)9月27日上午,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在黄梅公开开庭审理由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国清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此案涉嫌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罪。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开始,被告人赵国清在黄梅县城及周边地区以月利率5%至15%不等向他人高利放贷,从中牟取暴利。为了获取更多利益,赵国清先后网罗被告人王正雄、张志勇等15名社会闲散人员,为其管理账目,发放和催收高利贷,对不能如期偿还的借款人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逼债,逐渐形成了以赵国清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人数众多,共有涉恶犯罪人员16人,赵国清为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称为“码王”“赵阎王”,2008年至2018年期间,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向多人高利放贷和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中获利,赵国清本人直接指挥、参与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王正雄、张志勇等15人在赵国清的直接指挥和授意下,多次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37起,涉及故意杀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罪名。
该恶势力集团通过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对多名被害人进行威慑,恐吓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严重破坏了黄梅镇及周边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生活秩序影响。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详细调查,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按照法庭流程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规范,程序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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