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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咸宁市 2020-10-13 07: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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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黄冈市人民政府批准,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0]26号
宗地面积(㎡)
24462.5
宗地坐落
园区一路以北,南湖四路以东,南湖路以南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
≥35
绿地率(%)
≤15
建筑限高(米)
<24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300万元/亩
保证金(万元)
83
开工时间
自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
起始价(万元)
411
最小加价幅度(万元)
1
竣工时间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
备 注
一.该宗地为GP2009-31-8号地块;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二. 该地块为工业 “标准地”出让,竞买人参与竞买土地即是承诺接受并执行出让公告中的各项条件,按照约定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申请验收并接受监督检查。
“标准地”出让条件为:(一)消防指标: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二)建设工程许可:1、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三)亩均税收: 25万元/亩。(四)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五)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依法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六)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设防要求6度(0.05g)。重大项目按照湖北省地震安评管理办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七)能耗指标: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控制在24.5万吨(含)标准煤以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八)项目准入条件: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该“标准地”化工项目禁止准入,需符合园区产业布局和总体规划。(九)建筑工程质量:按图施工,满足施工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及以上。(十)环境评估控制约束:1、产业准入:该地块位于南湖工业园园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或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医院、学校和居住等环境敏感区和对环境要求较高的工业企业。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靠近交通干道一侧3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周边水体巴河(土司港闸-长江段)、长江(巴河入江口及下游河段)水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水质标准,长江(江北船厂-巴河入江口河段)水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大气、水、噪声等污染物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对应行业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从其要求。其中,处理后尾水氨氮、化学需要量同时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和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特征污染物执行对应的直接排放标准。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评文件取得市生态环境局批复。
三.1.人防建筑面积:按照计容民用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建设(民用建筑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宿舍等);2. 装配式建筑:按照《黄冈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四. 成交价款缴纳期限: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出让价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其他形式的申请。凡在本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未缴纳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二)竞买人在竞买前应登陆黄冈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www.hggtjy.com)查询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并认真阅读《黄冈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黄冈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说明》等文件。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宗地按现状出让。竞买人登陆黄冈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为会员后方能参与竞买,一经注册不可撤回,请竞买人认真填写各项注册信息,确保真实、合法、有效。
(四)竞买人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竞买保证金汇入黄冈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设有底价,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认竞得人。
(六)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成交确认书》到黄冈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七)若不具备上述项目要求参加竞买的,竞买行为视为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19日;
(二)下载出让文件及提交申请时间: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29日16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16时(以到黄冈市财政局财政专户的时间为准);
(四)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10时;
(五)挂牌时间:2020年10月20日8时—2020年11月2日1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黄冈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七、其它事项
(一)在挂牌期限截止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的土地使用人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关于土壤环境管理方面的规定。
(三)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七日内,在项目区树立公示牌。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配合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并与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共同填写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予以监督管理。
(四)《挂牌出让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网上交易系统的变更公告为准。
(五)如在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请与下列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罗先生 0713-8118661
网络技术服务咨询:郭女士 0713-8118652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刘女士 13677131973
八、联系地址及监督单位
联系地址:黄冈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中心
监督单位: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713-8362039
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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