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我们要紧紧抓住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着力点使实劲、见实效,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参与的主体很多,包括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社会组织、社区、企业等,当然必不可少的还有广大群众。社会治理要求“共建共治共享”,这三个“共”,都与群众参与息息相关。如果说“共享”直接的体现是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那么共建、共治则是重要前提。在治理过程中,群众参与是影响治理效果的关键因素,群众参与高的地方,基层治理效果就好,反之则相反。 但当前,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工作中也不乏问题出现。一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政府给群众办了好事实事,群众却不买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策制定和落实过程中,群众的参与太少了,要么政策执行不透明,群众不知道;要么是政策方向有偏差,无法真正解除痛点。群众不参与就难以对症施策,更少了一份共同的责任感,自然无法深切感知政策落地的种种艰难,长此以往,就会使群众的满意度大打折扣。 社区志愿服务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连接机制,是连接社区与民众、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共铸社区文明的有效方式。 第一,社区志愿服务是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重要方式。在基层治理创新活动中,如何有效激发社会活力,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是决定基层治理创新成功与否的关键。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作为民政部认定的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发祥地,始终把调动社区志愿者参与基层治理作为重要抓手,其辖区的朝阳里社区就是典型代表。他们以深挖志愿服务建设为着力点,走出了一条通过提升社区志愿服务水平,引导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从而提升治理效能的新路子。 第二,加强社区志愿服务是化解基层治理困境的有效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层治理经历了从单位制向社区制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基层政府承接了很多由原来单位承担的“社会”事务。而社区志愿服务恰恰充当了连接政府与社会的中介机制,社区志愿者作为社区熟人可利用地缘优势和信息优势,在化解基层矛盾中可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加强社区志愿服务是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路径。“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新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在基层治理实践过程中,需要把共建的治理过程、共治的治理路径与共享的治理目标三者结合起来,才能实现社会治理有效性。在社区大家庭中,让社区成员在共建过程中直接分享共治的制度红利,并逐步形成社区共同体意识,使“共建共治共享”三者有效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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