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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情况视察,检验《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近两年来,在全县贯彻落实成果。
2020年5月《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出发点,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规划引领、 产业发展、 生态宜居、 乡风文明、乡村治理、民生保障、支持措施、 监督考核等8个方面齐发力,开创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新局面的总要求,促进了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视察组对全县贯彻落实《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乡镇和相关部门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地域优势,进一步加快乡村人才引进、产业引进、技术引进,补齐促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文化产业短板,以产业发展撬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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