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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安徽省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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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安徽省合肥市 2010-1-20 15: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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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28号)。。。。。。
五、着力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一)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省工商局、省物价局负责,省纠风办配合)
(二)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省级社团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应严格按照章程规定,一般应在会员范围内开展,坚持“谁主办,谁出钱”的原则,不得以此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或事后组织要求参与对象出钱出物的活动。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省民政厅负责,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经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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