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搜索
返回列表
查看: 5623|回复: 0

随州一农民被非法拘禁 当地警官竟称“是自讨的”

[复制链接]
来自
湖北
精华
0

2

主题

2

帖子

13

积分

等待验证会员

积分
13

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1-3-30 13: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州一农民被非法拘禁 当地警官竟称“是自讨的”

一起发生在316国道随州两水路段上的简单交通事故,从交警现场要事故方之一张立军负全责,到书面认定张立军负次要责任,另一方刘冬负主要责任,再到刘冬公然在交警队门口非法限制张立军人身自由并殴打张立军,再到处置该交通事故的警官曾某公然声称张立军遭非法拘禁是“自讨的”,简单的事情,竟然发展到这么令人惊愕称奇!

这是一起谁都不愿意发生的交通事故。当事方张立军家庭十分贫困,典型的一个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其女儿刚刚大学毕业,在武汉找了一份工作,月薪千余元,还几乎养不活自己,儿子在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念大四,刚获得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另一方刘冬夫妇在随州某保险公司上班,住在随县厉山镇双星村,事故中其妻骨折住院,很令人同情。这个事,若当事双方各退一步,处置该事故的警官本着同理心秉公协调,也应不难化解。但简单的事情却复杂化了。
1、交通事故的案情其实很简单
从张立军负全责到刘冬负主要责任,但张立军始终被交警要求先拿1万元出来再说。
今年1月6日11点左右,张立军驾驶农村家用无牌照三轮车,给朋友帮忙送货至随州两水,行驶至316国道东正公司门口路段时,三轮车突然出现故障停下。
在停靠期间,三轮车突然被从后面撞击。张下车发现一男青年(后获知叫刘冬,随县厉山镇双星村七组人)骑无牌摩托车和一个女的(后获知为刘冬之妻)摔倒在地,刘妻摔伤。张见状,立即拨打110报警、120急救。
交警四大队一中队警官曾某及120急救赶到现场。经曾警官对现场勘查取证、询问双方后,现场认定张立军负全责,要求张到医院处理,扣留了张的农用车及其货物。
张赶至医院后,刘冬及其亲属要求赔付,并将张控制至晚上6点。后来,张的弟弟赶到医院送了1000元交与刘冬。刘冬及其亲属认为钱少,又非法扣留了张的身份证后,方才放张回家。后经多方协调,刘冬于一个星期后归还了张的身份证。
1月7日,曾警官打电话要张立军与刘冬到交警四大队协商处理该事故。调解过程中,曾要张先拿出1万元,刘妻的医疗费的赔偿问题再协商。双方当天协调不成,曾要求改期处理。
1月7日后,至3月10日间,刘冬邀集相关人员寻至张家中,先后骚扰6次,要求赔付,并对张妻进行威胁。
3月1日,曾警官通知张至交警队进行协调(刘冬未到场),曾称:“这事已经给你处理得差不多了,赔不了几个钱,给你划分为次要责任”,出示了一份落款为“1月15日”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要张签字。随后,曾召刘冬到场,还是要求张先拿1万元出来,再协商刘妻医疗费的赔付问题。张不服,依旧协商不成。
2、张立军遭非法拘禁,当事警官竟称是“自讨的”
刘冬竟然在交警队门口等地公然非法拘禁张立军24个多小时,不让吃喝、上厕所,期间还殴打张。曾警官3月29日竟然当着张的面说:“怎么非法拘禁你了?!你自讨的!”
3月10日早上8点左右,刘冬电话张立军到交警四大队门口协商。张到达交警四大队门口。期间,曾警官问刘冬张立军是否有赔付费用,并建议刘冬等人通过打官司方式来要求赔偿。刘冬及其一行7人随即威胁张立即支付1万元,说如果不给钱,“今天就别想走”。
张说没钱,刘冬等7人就将张控制在交警四大队门口,不让吃饭、喝水,不准上厕所、休息。到晚上10点左右,张饥渴难耐,忍无可忍拨打110报警,交警大队刘队长赶到后,遣散了刘冬等人。
但张还没走多远(走到当地的路灯管理所附近),刘冬等人避开刘队长,很快又将张控制住,拖至僻静处进行殴打,致使张面部、头部、脚部、大腿部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还威胁张不准打电话求援报警,并一直将张拘禁到11日上午8点多钟。
11日早上7点左右,张妻在等候丈夫一夜未归后,惊恐中拨打了110。警局告诉她找交警四大队解决。张妻见到张及刘冬等人后,刘冬一伙还粗暴地将张妻推倒至地,使其腿部受伤。张妻无奈,再次找交警四大队求援,交警大队的周队长出面调解。早上10点左右,张才吃上家人送来的饭菜。
11日,张至东城区派出所报案,并到市中医院进行了司法伤情鉴定。
3月29日上午10点多,张再次应要求到交警队,曾警官依旧要张先拿1万元,再协商对方住院的赔付问题。张问曾警官:“那刘冬非法拘禁我、殴打我的事咋办?”曾警官竟然说:“他怎么非法拘禁你了?!是你自讨的!”
3、几点疑问和咨询
(1)刘冬一行公然非法拘禁张立军,胆量何来?曾警官作为一名公务员和当事警官,缘何敢口出如此惊人之语,他在该事件中有无保持中立和公正?有无失职、失态行为?他的这种言行有无资格继续办理此案,继续当一名“人民满意的警察”?
(2)事故双方到底各要负多大的责任?张立军从负全责到负次要责任,但究竟要负多少责任,有无可以量化的认定?警方要求“先拿1万元”的明确的法律和事实依据是什么?“先拿1万元再协商赔偿问题”的潜台词是什么?警方有没有明确告知双方张立军到底需要赔付多少,或者说该怎样彻底了结该案?
(3)政府或其办案人员能否秉公依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3月15-16日,张立军在华中科技大学就读的儿子先后向随州市市长和市政法委书记等发出快递,请求关注此案,帮助自己和其家人少受点惊吓,早日了结此案,求得安宁。至30日尚未得到任何回复。
(4)向大家求招,如何可以早日了结该案?张立军在该事件中显然处于劣势、弱势的小人物,又无赔付能力。是依靠政府公正调解,双方各自退一步?是双方各自诉诸法院,刘冬寻求民事赔偿;张立军诉其非法拘禁,也要求赔偿?是张立军惹不起躲得起,夫妇外出打工,数年不回家?是双方继续“以毒攻毒”,不断地闹腾下去,把事态和对双方的损害扩大,影响当地和谐,以引起政府的重视,强力介入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