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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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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1-6-2 18: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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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突湖 ,你好,感谢你对我贴子情有独钟的关注,自我的帖子发出后,一向不怎么写贴的你,一路上很好地给我上了堂执法课,让我深受教育。现在我且不管你是受单位所托还是有给大家上理论课的嗜好,我在次说明三点:
1、运管部门的执法行为无可厚非,他的执法依据最多是《公路法》,但此法没有具体的关于运输管理的细则,罚款的执行没有明确的依据。现在靠得上的是省政府的运输管理条例,按照国家的行政处罚法,对个人罚款50元对单位2000元以下的才能使用简易程序处罚,以上的必须严格执行一般程序,要经过行政复议、举证、听证的,这里他们恰恰是把一般程序用简易程序处理,罚款了事。
2、运管处执法队伍松散是出了名的,到处执法到处惹民怨,人家司机混口饭吃不容易,交警管、路政管、运管也管。人家开车赚的钱除了孝敬你们,还要养家,还整天提心吊胆的怕交通事故。我们难道就不能人性化管理,以提醒、批评教育为主吗。
3、你们交通局现在要做办公楼、宿舍楼,差钱,要创收可以理解,但要注意做事适可而止,不要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不要再出了个干光星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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