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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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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年底以前,荆门城市现行规划建成区70平方公里内的矿山企业必须全部关闭;在城市规划区718平方公里范围内,经整顿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也必须关闭。荆门城市规划建成区面积约107平方公里范围,明确为禁止开采区。 记者了解到,关闭矿山企业是为了让荆城变得更绿色、安全。
具体规定为,城市规划区(东至牌楼镇的城山村,南抵麻城镇和团林镇,西达漳河镇的新建村,北到子陵铺镇的龙泉村)为控制开采区;正在修编的城市规划建成区(初步为北到高店收费站,南到团林镇,西到西外环线,东到襄荆高速)为禁止开采区;现行规划建成区(西至象山,东到二0七国道复线,南到武荆高速公路,北到苏台村)为限时关闭区。
关闭矿山企业的工作由东宝区、掇刀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组成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专班,拟定关闭矿山名单后向社会公告,按照“一矿一方案”的原则,制定关闭方案。市直相关部门依照法律程序,吊销关闭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爆物品使用许可证》等证照,配合区政府拆除矿山生产设施、设备及填实井筒等,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和“分步治理、综合治理”要求,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对拒不关闭的矿山企业由当地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后,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关闭标准对关闭工作实施验收。(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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