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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下午,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为优化天门人文环境,营造全民创业氛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现在起,在全市开展“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据悉,全市共评选30名“创业之星”。“创业之星”评选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具有开拓进取精神,敢拼敢创、白手起家、遵纪守法、业绩突出的各类创业人士。包括民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种养殖专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人、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创业者等。
评选表彰活动分为宣传发动、组织推荐、组织审核、集中公示等步骤,12月底前,市委、市政府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创业之星”予以表彰奖励。
为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向全市各地、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活动的领导,深入挖掘创业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推荐,确保评选表彰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严格把关,注重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把好推荐关、评审关、公示关。要营造氛围,形成声势。深入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创业典型的先进事迹、服务创业的先进做法,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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