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湖北
- 精华
- 0
列兵

- 积分
- 10
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
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1-7-17 10: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慧人家您好:我是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的工作人员,感谢您对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于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按照您反应的情况,该行为是违反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第三章《操作流程》的第十二条即:购买人选择中标销售企业,凭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对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这家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与宣传内容是不对的,这种现象也是绝对不允许的,我们家电以旧换新等工作的补贴资金是绝对有保障的,补贴资金的来源由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共同负担的。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市财政负担20%。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根据各省市废旧家电存量、家电拆解处理能力、经济发展水平等,测算补贴资金规模,将中央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按80%预拨到省市财政部门,因此,只要是符合补贴条件的顾客和企业,就不可能会出现不兑现的情况。这位朋友能否请您随时与我们联系(我科室电话:2336441 手机 :18908690108 彭),我们沟通后给再您一个满意的答复,可以吗?谢谢!另:各位朋友对我们商务工作有什么建议或投诉可以拨打免费咨询、投诉电话:12312,我们将及时、热情、认真的为您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