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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广东省珠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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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湖北人,娶了个湖北的老婆,按照有关的法规要求要在女方办理准生证,一切手续在各种折腾后办理完成后,到拿证的时候被计生办的同志告知,需要交200元的押金(在小孩出生后42天上环后才可以退,要不然就没有了),如不交就不发证,办此证的都交,这个是没有任何文件规定的,我查阅了各级的文件,都没有说要收押金,请问有谁知道这个是否是在变相收费?按照湖北省的法规文件《鄂人口规[2011]1号》,修改的文件办证的工本费都免了,不可收取任何费用。何来押金要收?下面是摘自湖北人口网文件:省人口计生委 省财政厅 关于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的通知 | [img=1,1][/img] | [img=1,1][/img] | [信息发布者:政策法规处 更新时间:2011-2-9 点击次数:2530 ] | [img=1,1][/img] |
鄂人口规[2011]1号
各市、州、县(区)人口计生委(局)、财政局:
2010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规定,将《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中的“发放上述证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工本费”修改为“发放上述证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根据此规定,从2010年7月30日起,各地办理《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不得收取工本费。依照国家法律和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取消《生育服务证》、《生育证》工本费项目后,所需工本费支出列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预算,在人口计生事业费中列支。
湖北省人口计生委
湖北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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