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齐同兴 通讯员长鸿)为进一步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和执法纠违的时效性,鄂城交警大队以史为鉴,重点研判客运安全管理规律特点,探索并形成了以源头管控引导客运安全的工作思路。今年1至7月份,辖区没有发生一起涉及学生接送、公交客运、企业通勤等客运车辆重大交通事故,客运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健全档案,审定资质。在大队、中队和责任民警三级承包监管的基础上,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管理“户籍”档案,内容涵盖行车记录、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安全教育、驾驶线路地理路况等内容,动态跟踪,及时变更,审定客运驾驶资质,提高客运驾驶准入门槛。大队对近两年内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一律停发客运车辆准驾证,针对客运车辆跨省跨市营运,地理、环境变化大的特点,组织企业开展岗前多地理环境驾驶适应性训练,对不熟悉沿线地形路况的驾驶人,不安排长途客运驾驶。 提升客运车辆GPS监控效果。大队对辖区所有长途、公交营运客车全部安装车载GPS定位系统。全时掌握车辆运行速度、行驶线路,及时预报前方交通流量、交通标志、交通管制、天气变化及交通事故易发点段等路况信息,实时提醒指挥驾驶人采取控制速度、改变线路、停车让行等防御性驾驶操作,与客运企业共同动态监控客运安全。 督促自制,落实责任。大队督促跨省、跨市的客运班车实行主副驾驶双班制,防止疲劳驾驶;督促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要求,严控出站后、旅程中超员超载、携带危险品上车;督促客运车辆全部安装车载GPS系统或行驶记录仪;督促驾驶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违法查处的同时,建立客运企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内部通报与处罚制度;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安全检查制度,设立专职安检员,每日安检出勤客车,每周全面检查车辆性能,杜绝“病车”上路。 严控路面,严查违法。客运车辆是众多生命的承载工具。大队始终将其列为路面特种管理对象,特殊管理、重点管理。一是建立客运安全路面干预机制。在辖区106、316国道客运高流量路口、地段建立客运安全检查站,逢车必查7客以上客运车辆驾驶资格、超速超员、人货混装、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病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建立客运安全旅客监督机制。鼓励乘客敢于维护自己的安全权益,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制止、举报司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避免交通事故发生,有效维护了路面客运交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