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湖北
- 精华
- 0
下士

- 积分
- 195
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
鄂州今秋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
时间: 2011-08-26 16:07:29 来源:鄂州日报
鄂州日报讯(记者黎俊荣)昨日,鄂州市教育局公布2011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并表示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按照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允许收取伙食费,其它一切费用全免。伙食费是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但不得强制学生集中就餐。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交学杂费。1、城市初中只能收取课本作业本费和住宿费,课本作业本费为170元/生/期,住宿费为40元/生/期,不得强迫学生住宿并收取费用;2、城市小学只收取课本作业本费,1-2年级为75元/生/期,3-6年级为95元/生/期。3、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免收借读费。
街办及程潮、矿机两校按农村收费政策执行,只允许收取伙食费。
公办高中阶段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收费公示栏执行。普通高中学费仍按“指令生计划”和“择校生”两种形式执行。“指令生计划”学费:鄂高500元/生/期,其他高中350元/生/期。“择校生” 统一标准收费为(均含学费):鄂高,不超过4500元/生/期;市二中、市四中、葛店高中、泽林高中、华容高中,不超过3500元/生/期;其他公办高中,不超过2500元/生/期;职业高中,1200元/生/期。高中各年级代收费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其中,高一、高二年级为650元/生/期,高三年级为550元/生/期。严禁将讲义资料、取暖、电子阅览等教学管理范围内教学系统作为代收费事项,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在代收费加收任何费用。
(责任编辑 陈辉)
拿出你孩子的缴费凭据对照一下。
请跟帖报伤不起的学校班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