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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消息(东楚晚报) 首席记者 石教灯/文
“青山湾休闲山庄”违建事件经本报连续报道,引发市民广泛关注。昨日下午,市城管局局长黄荆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休闲山庄违建事实存在,但“事出有因”。此外,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该违建事件应由黄石港区政府牵头负责。
事出有因
违建事件有行政背景
黄荆国表示,“青山湾休闲山庄”违建事件不同于其它违建事件,“它的出现,有一个。”
“这个地方当时是一个养猪场,曾被投诉。去年‘双迎’期间,为了改善环境,黄石港区政府和黄石港街办同意改建成休闲山庄。这是其一; 其二,青山园林队的职工长期没有地方安置,建山庄可解决这一问题。”黄荆国称,正是由于这一原因,该休闲山庄才得以建成,并营业至今。
拆与不拆
选择权在区政府手里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山庄投资商丁某和青山园林队队长黄开广坦承,建设期间,城管执法人员几次进行强拆,使山庄建设一度停滞,“后来经过‘上面’协调,就没事了。”
对于“几次强拆”,黄荆国均有印象。“但‘双迎’期间,我们的力量有限,监控不过来,所以出现了监控真空。”他表示。
有市民表示,在本质上,该休闲山庄与其它违法建筑并无区别,处罚标准理应一致——一律拆除。
但黄荆国指出,对于该休闲山庄,不能一拆了之。“拆除后牵涉到民事纠纷,要慎重。” 他说。
此外,根据《黄石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其辖区范围内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工作管理主体。“所以,这件事应该由黄石港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牵头,妥善处理。”黄荆国表示。
青山园林队
可“有条件”接受强拆
20日下午,就“青山湾休闲山庄”违建问题,黄开广走进本报。
“未经审批建设山庄是不合法,但合情合理。”在与记者对话时,黄开广表示。他称,建山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该园林队职工就业问题。“青山园林队几十号人,工资、养老等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不得已,我们才自谋出路。”
同时,黄开广特别强调,对于该山庄的建设,黄石港区政府和黄石港街道办事处的态度是“要先审批,后建设”,“后来我去申请办证,没有获批,就强行建了起来。”
黄开广告诉记者,如果执法部门强拆该山庄,他不会反对,但“职工安置问题,上面要给个说法。”
类似违建 在我市还有不少
据了解,在我市,在没有获得规划建设审批,但基于某些原因获得政府某些机构的同意,从而应运而生的建筑不在少数。与城市其它同类建筑一样,它们的身上同样被打上违法建筑的标签。不同的是,两者的命运通常迥异。
网民“天行健”指出,“消除城市违法建筑,政府机构要带好头。根据规定,违法建筑的管理主体是区级政府。但如果区级政府带头违建,或默许违建,谁来监管?我市正在推行‘大城管’模式,对这一问题,相关部门不能流于口头,要以行动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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