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关注家乡发展 于 2011-10-18 13:12 编辑
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城区今起禁止正三轮摩托车通行
晚报记者 朱小明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为有效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今日起,我市城区禁止正三轮摩托车通行。
此次禁行的正三轮摩托车是指机动三轮摩托车和电动、助力正三轮摩托车。其中中心城区全天候禁行,范围是:长宁大道北起象山一路路口,南起中天街路口,象山大道北起象山一路路口、南起工商街路口,金虾路北起象山一路路口、南起中天街路口,工商街路、汇合路、长北路、北门路、海慧路西至龙泉中学北大门等路段。而7时至22时禁止正三轮摩托车行驶的路段范围是:南起虎牙关路与忠勇路口以北、象山大道与关帝路路口以北,北起象山大道与泉口路口、金虾路与泉口路、竹园路与泉口路、长宁大道与泉口路、老莱子路与泉口路以南,西起海慧路渡槽以东,东起月亮湖、白庙路与九渊路路口以西的范围内。
市交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违反禁行规定者,交警将依法予以罚款并扣留车辆。对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处行政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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