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现将《爬桥村》赛回“协议”贴上。 祝您大吉大利,全家幸福! 徐元芳 《爬桥村》赛回“协议” 今年六月初,我在网上看到山东省举办“首届网络文学大奖赛”,并报名参加,但是怎么也发不上去。后来反复看了,是要把稿子发在指定的网站上。我看了一下,“起点”在前面,便在“盛大文学”注了册,把稿子发在了“起点文学网”上。七号,收到信息: “您好,我是1组主编XXX,您的作品已被提交签约。
请您通过QQ添加签约编辑包子(QQ号码……)为好友,洽谈和约事宜。添加好友时请注明信息:书名《爬桥村》,作者名应城徐元芳,由XXX提交。” 尊敬的起点网XXX朋友: 您好! 您邮来的《声明》和《文学作品转让协议》我看了,有两点提出来和您商量。 一,
关于笔名,还是用“YC徐元芳”,因为我用这个笔名在网上发了一部长篇和一部中篇参加2011“长江杯”网络小说大赛,您可以在“谷歌”中输入徐元芳查一下,几乎二十几页网页上都有我的文章标题。 二,
因为本人还有十多部中、长篇原创文学作品等待条件成熟时参加网络文学大赛。1、如果大赛主办方指定起点中文网为合作网站,本人将参赛稿发在起点中文网上,然后把地址链接到大赛主办方指定的地址上。2、如果大赛主办方没有指定起点中文网为合作伙伴,而是另外规定了参赛稿件投稿的网站,本人将按照参赛的要求,把稿件投给参赛稿件投稿的网站,不受本协议的约束。 三,
请您把上述两点打在《文学作品转让协议》中,然后电邮给我。祝您工作顺利,全家幸福!请复信。 2011-6-10 后来收到回复: “然后我粗略介绍一下起点网的情况吧, 我们网站首先是一个开放性的平台,我们欢迎作者来我们网站自由的发文的,发布作品这件事情,作者在登录作者专区以后自行操作就可以了(无论签约与否)。 起点的作品有签约作品,也有非签约作品,签约作品一般是分为公众章节和vip章节的。读者阅读vip章节是需要付钱的。我们不建议作者在签约一开始就放出来全部的内容,因为已经放出来的内容是不能作为vip内容的。没有vip内容,就是没有稿酬的(电子稿酬的计算公式详见协议的5.1.2条款)。” 根据协议规定,我将《爬桥村》续写成长篇,另外我的所有作品优先在“起点文学网”上发。我在网上查了:“首先起点签约不是看书的点击推荐等,唯一的标准就是书的质量,书的商业价值前途等东西。” “资深级作家待遇: 年薪10万起,最高至100万,另加奖励。 出版级作家待遇: 年薪3万起,最高至10万,另加奖励。” “在起点的新人很不好混。” 平台已经搭起来了,作品的质量好不好,关键靠自己努力! 我发这篇的目的,是想告诉大家:我们业余作者,写的稿子没有地方发表,大包小捆,塞满床脚底,恨不得一把火烧掉。不能啊,我们花费了心血的东西,有地方要,而且很俏,价格也不低。 2011-10-14 《爬桥村》地址:http://www.qdwenxue.com/book/198952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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