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湖北
- 精华
- 1
少尉
 
- 积分
- 1243
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
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1-10-21 22: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交通局负责与开发商合作,在开发商尚未拿到预售许可证时,单位提前组织职工团购,预付首付款。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开发商能够提前回笼资金,因此,这样的团购房价格大多比市场价要低不少。所以,某些单位一旦组织团购,即使不需要房子的职工们也十分积极。这些职工中有能力的先垫资买,到二手房市场一转手,便能赚得不菲差价。有的还以转让指标的形式出售,赚取所谓的“指标费”。其背后的利益链条究竟是怎样延伸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