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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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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1-10-28 10: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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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开发商聪明有三,一是先把房子建好,二是让相关部门视而不见,三是等房子卖完了,最多罚点款就可以补办手续了。
其实处理这样的问题很简单,既然是违法,那么违法所得应该全部归国家所有,如此处理,谁还敢视法律法规如儿戏?
其实,造成违法的事实,相关部门的渎职也就无形中成了“帮凶”。试想,没有相关部门的“睁只眼闭只眼”,开发商就是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去建这么多涉嫌违法的房子卖。所以不得不怀疑这是“行家”出的点子。如果没有媒体曝光,或许就如网友“农夫三拳”质疑的那样了:开发商就是想通过走关系找门路摆平“政策”,造成既成事实,按照他们的经验,大规模的楼盘一旦建成后,地方政府往往也只好顺水推舟,让建筑商完善相关手续、改变规划或处以罚款等了结此事。不过,这种现象的出现,难道与某些官员或部门的不作为无丝毫关系吗??
笔者认为,如果这样的事情不从重从严查处,不将真相公之于众,必将让很多人去仿效,这才是我们应该担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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