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村民持临时身份证开户屡遭工行拒绝 人行称工行做法不妥发布时间: 2011-10-27 17:05 来源: 进入电子报手机看新闻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周星、金奎)鄂州市鄂城区新庙镇水月村村民周女士反映,她持临时身份证与户口薄多次到中国工商银行鄂州洋澜湖支行办理开户手续,均被银行工作人员以户口薄与临时身份证不能开户为由拒绝办理开户业务。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市中心支行26日表示,工商银行做法不妥。 周女士介绍,8月25日因自己不慎遗失身份证,单位发工资要求她到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储蓄账户。当日,她持户口薄到中国工商银行鄂州洋澜湖支行办理开户手续,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户口薄不能开户,必须持身份证开户。一周后,她持临时身份证再次来到该支行要求开户,被告知临时身份证也不能开户。随后,她持户口本与临时身份证到该支行开户,同样被告之户口本与临时身份证都不能开户,并告之只有持居民身份证才能开户。 周女士不解的告诉笔者,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与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购买飞机票,火车票,为什么不能在银行开户。 14日,笔者陪同周女士来到中国工商银行鄂州洋澜湖支行,再次持临时身份证在银行大厅1号窗口,要求柜台工作人员开户被拒绝。 银行一中年女性工作人员告诉笔者,户口本与临时身份证都不能在银行开户,只有持居民身份证才能在银行开户。办理银行开户手续是根据实名制要求,临时身份证不是长期有效证件,并告诉笔者这是银行上面的规定。 笔者查阅资料发现,根据2000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实名证件。
中国工商银行鄂州分行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解释,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可以在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中国工商银行95588客服中心第27367号话务员告诉笔者,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检验合法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可以在银行开户,但日后得用居民身份证到开户行修改开户时留下的证件信息。同时,该话务员表示不建议使用临时身份证开户。 鄂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第3条明确指出:“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临时身份证也是国家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公民身份证件,银行不应该拒绝它。
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与反洗钱科周科长称,个人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可以在银行办理储蓄开户手续。银行拒绝临时身份证办理开户其做法不妥,他表示将了解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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