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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咸宁市 2011-10-28 13: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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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咸宁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修编工作历时两年多的咸宁城市总体规划工作圆满完成。为了更好的理解总体规划,记者就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专访了咸宁市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彬。
一、本次总体规划获批复对咸宁市城市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答:城市总体规划是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保护和管理城市空间资源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对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指导城市有序发展、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次总体规划确定了咸宁市“一主二副、一区三轴两带”的城镇空间结构,延续了咸宁市战略规划提出的由 “临山簇林时代”迈向“拥湖面江时代”,并确定咸宁市将建设成大城市,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对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为咸宁市到2030年的城市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本次总体规划对咸宁市城市性质是怎么定位的?
答:科学的城市定位对城市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对城市性质的确定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论证和研究,确定的城市性质既体现了咸宁在国家、区域、全省、武汉城市圈所处的地位,又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
省政府批复的咸宁市城市性质表述为:“咸宁市域中心城市,鄂湘赣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武汉城市圈生态宜居城市,中国温泉旅游名城。 ”为此,批复中还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充分利用便捷的交通条件、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旅游资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旅游产业发展,逐步把咸宁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城乡统筹发展的生态宜居城市和旅游文化城市”。
这不仅明确了咸宁市城市性质,而且还从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站在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实现这一性质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咸宁今后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目标。
三、请描绘一下未来咸宁市的城市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形态?
答:本次总体规划确定咸宁市城市发展采用“六大战略”。
一是“自主创新,内优外联”的产业提升战略。打造“两型”产业基地,促进产业结构的生态化转型,构建咸宁“两型”产业基地。营造积极载体和良好环境,主动承接沿海产业转移;探索多种模式与武汉产业有效对接,强化与武汉城市圈其它城市错位发展。
二是“聚产纳贤,环境宜居”的人口聚集战略。继续推行“回归工程”,以创业带就业,吸引市域范围人口及周边地区向主城区迁移。发挥基础教育、综合交通、宜居环境的优势,吸引非就业人口迁移。
三是“生态兴市,环境制胜”的生态保持战略。协调区域生态空间,构筑结构清晰的景观安全格局;加强城乡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规划;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行绿色GDP。
四是“泉湖相映,城林共生”的特色彰显战略。以自然山水为载体,整合山体、水体生态和历史人文资源,彰显泉、湖、林、城相融的景观特色。
五是“扩大外延,畅通内联”的交通网络战略。进一步扩大咸宁对外联系,加强南北快速交通联系,提升咸宁在武汉城市圈与长株潭城市群之间的交通枢纽地位。
六是“中心带动,拥湖面江”的空间拓展战略。优化空间布局,做大做强主城,全面提升主城中心集聚功能;引导城市空间面湖、面江拓展,构建拥湖面江的城市发展空间。
在“六大战略”的指引下,总体规划中明确咸宁未来的城市空间布局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采取主城带动新城 (组团)、集镇、中心村发展的模式,形成“一核、两轴、两带、三片”的空间布局结构。
延续“泉湖相映、城林共生”的城市空间格局,构建“一心、三区、一网”的城市空间结构。
四、总体规划对咸宁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有何要求?
答:本次城市的定位也明确了咸宁的发展不能再走盲目扩张的老路子,必须特别重视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
因此,在总体规划中充分体现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要求,明确提出了禁止建设和限制建设的范围和要求。为此,批复中明确咸宁市“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合理利用和节约土地资源,要合理确定建设时序,防止城市人口及用地规模的无序扩张,保护城市生态安全”,并针对合理安排工业布局、保护城市水源地、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建筑节能、加强城市综合环境治理等方面都提出了要求;此外,批复还特别强调要“保护好城市水源和山水资源,恢复淦河等滨水岸地的生态品质,营造舒适、宜人的人居环境”。
五、总体规划如何体现咸宁市作为“宜居城市”的特点?
答:宜居城市是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社会安全、风气文明、生活舒适的现代化城市,而本次总体规划提出的逐步把咸宁建设成为“加快城市建设现代化进程,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和现代化的交通与基础设施体系,普遍提高人民居住水平,创造高质量的居住生活环境,建设宜居城市;调整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建设‘两型’新型产业基地,构筑‘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体系,成为对资本和人才最具吸引力的创业城市;保护‘泉、湖、山、林’的自然生态格局,构成合理的生态框架,建成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生态城市;保护历史文化,培育温泉养生文化,彰显城市文化内涵,建设高品质的文化城市”的城市建设目标。
总体规划还对城市居住用地布局、住宅建设安排及居住环境创建等方面都提出了要求,对于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教育、医疗、市政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绿地系统,对其规划布局和建设都进行了统筹安排。
六、总体规划批复后,要通过哪些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
答:总体规划是咸宁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省政府批复中明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各类开发区在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总体规划的实施是关系到整个咸宁未来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并非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单一职责,各单位、个人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的要求。我们也将着力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级部门、单位的协作和努力下,我们将共同把咸宁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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