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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总人口规模 由2005年的84.09万人,2010年增长到85.00万人,到2020年为86.50万人。
城市化发展水平 由2005年的26.70%提高到2010年的37.00%,到2020年,城市化水平达到55.00%左右。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第一节 中心城区功能定位
松滋市中心城区是松滋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两湖”平原经济协作区的重点发展城市之一;是以轻工业为主导产业、具有旅游服务功能的山水园林城市。
第二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2005年中心城区人口9.10万人,城市用地面积为1098.33公顷。 规划到2020年末,中心城区人口达20.00万人,人均建设用地82.33平方米,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1646.59公顷,其中城市用地1420.0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30.0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78.00公顷,特殊用地4.45公顷,采矿用地14.06公顷。
第三节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布局
利用松滋市的自然山水条件,疏理城市水系山脉,将绿化、水体与城市建设紧密联系,中心城区形成“一带、二轴、三心”的城市空间结构。其中“一带”是松滋河滨水绿带;“二轴”是以民主路和乐乡大道为城市空间轴;“三心”是依托西城区新建市民中心形成城市新中心,完善旧城城市商业中心,配套建设东城区中心。
中心城区按照城市用地的特色和城市发展要求划分为5个功能区:老城片区、城西片区、城东片区、城南片区、城北片区,中心城区各类用地按片区功能进行布局。规划期内主要发展城东片、城西片、城南片紧靠松滋西河一带。另外,在中心城区用地规模边界之外1000米左右划定扩展边界,在扩展边界内不布置基本农田,城市建设可在有指标前提下进行布局调整或设置城乡建设增减挂钩指标。
城市内部保留具有生态效益的部分水域、绿地等绿色空间,作为城市有机组成部分。纵穿城东工业园的大公漕两侧,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预留生产防护用地空间。松滋西河两侧预留水利工程用地。
第四节 中心城区扩展边界的划定
为了保证未来城市发展空间,根据城市远景发展设想以及基础设施布局,划定中心城区扩展边界。扩展边界内的面积为3035.70公顷,扩展边界的范围是:城东主要是在规模边界外向东、向南扩展,东至东岳原种场,南至规划的荆石一级公路;城西主要是在规模边界外分别向城北、城西、城南扩展,北至环城北路延长线,西至城市规划新外环路,南至水稻原种场。
第五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分区
将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三个区进行分区管制。
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内用于城市建设的区域为允许建设区,土地面积1646.59公顷。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安排产业布局,优化城区用地结构,加大老城区改造力度,改善人居环境,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
有条件建设区,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区域为有条件建设区,土地面积1294.46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在城市用地规模不突破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前提下,建设项目可以在城市扩展边界范围内选址建设;在建设未进行之前,区内耕地按一般农田进行用途管制。
限制建设区,规划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以外的区域为限制建设区,土地面积94.65公顷。区内主要为城市水域、生态绿地分布区域。
建设用地——保证重点需要,控制过度增加
重点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合理控制城乡建设用地,适度增加城镇用地,通过建设用地的内部挖潜和合理安排来保障城镇建设用地的科学用量。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全市的城市化水平将达到55.00%,2020年城镇人口为47.57万人,城镇建设用地将达到2360.52公顷,比2005年增加485.72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2020年农村人口38.93万人,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14772.00公顷,规划期间减少89.80公顷。
(三)采矿用地:2020年采矿用地规模769.09公顷,规划期间增加15.00公顷。 (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20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98.39公顷,规划期间增加43.39公顷。
(五)交通水利用地: 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规模7141.80公顷,比2005年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增加377.00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内部交通用地130.00公顷,长江港口工业园内部交通用地59.00公顷。
(六)其他建设用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规模156.20公顷,规划期间增加59.30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