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搜索
查看: 11625|回复: 36

镇级新滩市有望成立

    [复制链接]
来自
湖北
精华
2

128

主题

785

帖子

1180

积分

少尉

Rank: 5Rank: 5

积分
1180

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1-11-3 20: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坪北村人 于 2011-11-3 20:43 编辑

  听说过镇级市吗?据网上初步了解,湖北省欲在十二五期间在全省设置首批镇级市,初步设置数额二十个乡镇,镇区人口五万以上,财政收入一亿以上。在中共洪湖市第七次代表大会分组讨论中,洪湖市委副书记鲁良才透露,新滩新区建成后,新滩有可能成立镇级新滩市。湖北已经有地方试点了,镇级市即将成为可能。
 新滩人期待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湖北
精华
2

128

主题

785

帖子

1180

积分

少尉

Rank: 5Rank: 5

积分
1180

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1-11-3 21: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洪湖论坛要想人气旺,我认为,发帖审核应宽松一些。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湖北
精华
2

128

主题

785

帖子

1180

积分

少尉

Rank: 5Rank: 5

积分
1180

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1-11-3 21: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只要没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没有直接的人生攻击、没有低级趣味的言论,发帖审核就宽松些,这样洪湖论坛才可同其他县市论坛一样红火。希望斑竹考虑考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广东
精华
0

171

主题

2678

帖子

4181

积分

上尉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4181

IP属地:广东省佛山市

发表于 广东省佛山市 2011-11-3 22: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广东
精华
0

171

主题

2678

帖子

4181

积分

上尉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4181

IP属地:广东省佛山市

发表于 广东省佛山市 2011-11-3 22: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广东
精华
0

1

主题

117

帖子

268

积分

中士

Rank: 3Rank: 3

积分
268

IP属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发表于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2011-11-4 09: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eijikun 于 2011-11-4 09:46 编辑

“县级市”建完了,没人为此到省里活动了,
有关部门冷清了。
再开始建“镇级市”。
不知何时开始申报“村级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湖北
精华
1

238

主题

3700

帖子

5521

积分

上尉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5521
QQ

IP属地:湖北省荆州市

发表于 湖北省荆州市 2011-11-4 14: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坪北村人 发表于 2011-11-3 21:24
洪湖论坛要想人气旺,我认为,发帖审核应宽松一些。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嘛! ...

在东湖那里都是一样。
杨家将忠心耿耿  远近山水尽收眼底   煌辉业绩还看今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广东
精华
0

36

主题

890

帖子

2000

积分

中尉

洪湖水手

Rank: 6Rank: 6

积分
2000

IP属地:广东省深圳市

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1-11-4 14: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很有想法,佩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福建
精华
1

9

主题

380

帖子

1458

积分

少尉

Rank: 5Rank: 5

积分
1458

IP属地:福建省福州市

发表于 福建省福州市 2011-11-4 18: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严格行政区划建制表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SJ010-D0801-2010-034  文号:苏民区[2010]35号  生成日期:2010-11-17  发布机构:江苏省民政厅

各市、县(市)民政局:

为规范行政区划管理,针对媒体宣传和实际工作中出现的 “镇级市”、“镇级小城市”等不规范表述问题,近期民政部专门下发了《关于严格行政区划建制表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0〕247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严格使用规范提法,加强宣传,并将民政部通知精神及时报告同级党委和政府。

附件:民政部关于严格行政区划建制表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0〕247号)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民政部关于严格行政区划建制表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0〕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近来,有些地方在启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个别地方负责同志在讲话中提到,将强镇建设成为“镇级市”、“镇级小城市”等。这些不规范的提法,经新闻媒体相继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避免在行政区划建制上产生混乱和越权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行政区划建制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和有关法律对我国行政区划建制有明确的规定,各地在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要认真遵循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严格行政区划建制表述,统一宣传口径,确保宣传内容准确、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不规范的行政区划建制表述。

二、要及时纠正违规表述和行为。“镇级市”、“镇级小城市”等提法是不规范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各地要对前一阶段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中存在不规范行政区划建制表述的,要明确指出并责令改正;对媒体报道中出现不规范提法的,要及时予以说明和澄清,避免引发混乱和歧义。

三、要严格执行行政区划调整审批程序。《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国发〔1985 〕8号)对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批权限等有明确的规定,各地在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如涉及到行政区划调整,要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不得超越权限擅自进行行政区划调整。
     请将本通知精神及时报告同级党委和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湖北
精华
1

229

主题

3307

帖子

3712

积分

东湖元老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3712

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1-11-4 22: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