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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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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关注家乡发展 于 2011-11-28 16:55 编辑
我是一名下岗女工,自从下岗后,医疗 保险费都是自己负担,每年8月份交,每次交一年费用,这样有好几年了。今年四月,我到银行交养老保险时,银行工作人员建议我把医保也交了算了。我家住宏图社区,心想,从宏图到荆门一趟也要半天,反正是要交的。于是,我听从银行工作人员建议,就把一年的医保1800元提前交了。今年7月,我市调整医保交费比例,如果按新的标准我一年应交医保1300元。这样算来,我多交了500元。请问医保局,我多交的费用能退吗?请答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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