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十二五”布局建设规划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0〕16号)和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稳步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的指导意见》(鄂教发〔2010〕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荆州区属平原地区,地处荆州市西北,辖7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2个管理区和1个经济开发区,国土面积1045平方公里,总人口58.07万人。不含市直学校,辖区内现有义务教育学校53所,其中:小学38所,初中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2010年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4273人,其中:初中生12001人,小学生18719人,九年一贯制学生3553人。
二、现状分析
荆州区地处荆州市中心城区,社会经济发展在全市具有重要的位置。荆州区属县改区,乡村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43.26%。近几年,荆州区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在全省县域经济中的位次不断前移。“十二五”期间,荆州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区域经济水平的提高,对学校布局规划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荆州区辖区内市管、区办学校同时存在,荆州市管学校在本辖区内有义务教育学校5所,区办学校在中心城区有8所,学生在市管、区办学校交叉就读的状态在较长时间将维持不变。
根据人口生育总体情况,“十二五”期间人口出生率将有所上升。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种田积极性得到提高,以前随打工父母外出就读的学生慢慢回流,将使我区学龄人口逐年增加。因市直学校硬件等各方面设施条件明显好于区办学校,增加的学龄人口中可能有大部分要选择到市直学校就读,因此荆州区辖区学校的在校学生不会出现较大增长,将与现在的水平基本持平。
下一个五年,我区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的基本思路应有所不同,即城区学校要在稳定现有学校数量的基础上,加大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学校规模,接纳更多的学生就读;农村学校要巩固和发展现有布局调整成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一步调减学校,整合教育资源,推动均衡发展。
三、规划原则
1、体现区域均衡发展的需要。2010年,荆州区有寄宿中小学28所,寄宿学生21005人,这些学校经过几年的建设改造,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设施方面都要好于其他一般学校。“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对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投入,以更好地满足本区域内寄宿生的需求。同时,集中力量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学校均衡发展。
2、满足家长对优质教育的需要。目前,市管的5所学校校均学生2000人左右;荆州区城区的8所中小学校校均学生1100多人。因管理体制的原因,市区两级学校整合调整的难度较大,城区学校的布局可能在较长的时间内都将维持现有的布局规模。我区计划在2010—2015年学校规划调整中,将城郊纪南镇花园小学、李埠镇东岳庙小学予以拆除,对城区周边的太晖小学、西门小学、北门中学等进行改扩建,不断提高辖区内学校办学整体水平,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要,缩小与市管学校的差距。
3、体现整合教育资源的需要。荆州区所辖镇、管理区内有几所学校办学条件较差,辖区内的学生到本地中心小学或到城区就读的较多;还有的镇学校数量较多,但因离城区学校较近,本地生源多择校外读,现有生源不能满足需要。为避免资源浪费,我区将在“十二五”期间对城南开发区、太湖港管理区的部分学校进行整合。同时借荆州火车站建设的契机,新建郢城镇的荆北小学,并将荆北小学与高路小学进行整合,建设一所标准化的九年一贯制学校。
四、规划目标
抓住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有利时机,重点加强对长期保留学校的建设力度,争取在十年时间内,把全区各中小学建设成为校风优良、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校舍规范的标准化学校。
1、辐射范围基本合理。调整后,各学校服务范围、学生生源与基础资源基本均衡配套。小学每所学校服务半径2—5公里,服务人口约2万人;初中每所学校服务半径5—10公里,服务人口约4万人,保证每个镇、管理区有1所中学。到目标年,全区规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初中12所、小学29所、九年制一贯制学校4所。
2、办学规模基本适当。按照“高中在校学生不超过3000人、初中不超过2000人”规定,结合全区实际情况,调整后的城区中小学规模在1000—2000人之间,镇中心寄宿制中小学在600—1100人之间,一般小学维持在300人左右的办学规模。确保农村80%的中小学、城区50%的中小学生均校园面积、生均校舍面积符合国家标准。农村中小学教学、运动、生活等功能区域相对独立。
3、学校班额符合标准。执行标准化班额教学,消除大班额现象。小学阶段每班35—40人,中学阶段每班40—45人,使中小学教学班逐步达到省规定标准。
五、实施步骤
1、总体规划,分年实施。
明确投入总量。2010年到2015年建成标准化学校18所,预计投入资金14070万元。
分年落实到位。按照“十二五”规划,每二年一个级次,具体分五个级次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2010—2012年(第一级),建设标准化学校10所,投入资金9636万元;2013-2015年(第二级),建设标准化学校8所,投入资金4434万元。
2、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一是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加大薄弱学校的项目倾斜力度,重点解决城郊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在教学、生活等设施方面与其它学校的差异。2010—2015年,完成18所薄弱学校的规范化建设,重点对城郊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的生活设施、中小学的教学用房、厕所进行改造,切实缩小城乡、校际办学条件差距。
二是提高寄宿保障水平。加大寄宿制学校改造力度,做到“十有、八配套”。2010—2015年,完成15所寄宿学校生活设施改造。加大后勤保障设施的升级改造和农村寄宿学校的蔬菜基地建设,落实蔬菜基地面积,解决农村寄宿制学生吃菜难、吃菜贵的问题。
三是推进教育技术装备达标。加强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完成45所中小学校的科学探究室、体育、音乐、美术、图书、综合实践室等功能教室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高标准配备多媒体设备。按照“先农村、后城区,先小学、后中学”的原则,在45所学校建成“班班通”。加速中小学微机室更新换代,建成远程网、互联网、校园网“三网”融合的网络平台、完成34所学校的微机室建设。加快学校运动场改造,使12所学校运动场达到规范化标准。
四是推动教师周转房建设。采取改造闲置校舍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启动乡镇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周转房建设统一户型标准、集中建设布点、统一建设模式2010—2015年,完成300套教师周转房建设,为干部教师划片交流、支教走教活动提供生活保障。
六、实施保障
1、强化规划布局的组织领导。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组建由区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发改委、编委等部门组织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领导小组,指导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实施措施的落实,确保各学校规划到位、建设到位、管理到位。各学区和学校设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具体实施学校未来十年发展规划,确保规划的顺利推进。
2、提高建设资金的综合效率。充分利用各方建设资金,集中力量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与建设工作。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调整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单项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建设所需资金。各学校要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在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安排部分资金,进行小型的购置和维修改造。
3、加强建设项目的督促检查。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建设工作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将此列入教育督导内容,定期组织调度、检查、评估。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建设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及时表彰和奖励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建立专项督导机制,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建设工作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立项、进展和工程建设质量等环节进行专项督导,确保建设工程规范、安全、有效,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