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齐同兴 通讯员万胜利 长鸿)为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梁子湖交警大队主动向区委政府汇报,逐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员参战的工作格局,并协调安监、交通、教育等有关部门,将辖区内校车、园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作为“三类特定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抽检,严禁“病车”上路运行,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组织自查。大队组织警力,深入到拥有“三类特定交通工具”的幼稚园、客运站场,就开展特定车辆的自查工作及检查要点等内容进行了认真讲解与布置。认真抽查。在前期各单位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大队会同交通、公路部门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对“三类特定交通工具”单位的在用车辆进行了抽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因疏于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在抽检的车辆中,对存在灭火器失效、安全手锤遗失等安全隐患的车辆,民警当场责令修复;对不符合规定的校车,民警责令当场予以整改。大队重点对车辆驾驶人资质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车辆、驾驶人,坚决予以取缔,并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直至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努力实现事故预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整改复查。针对部分车辆单位安全人员对车辆安全性能要素掌握不全的情况,大队民警带领车辆单位安全人员,对部分车辆安全性能状况进行复查,并在检查中指导须注意的检查要点,提高专业技能,确保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