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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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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关注家乡发展 于 2011-12-10 13:54 编辑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白云大道等12处路段设置了电子警察,用于收集、固定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证据。目前,监控设备已施工完毕,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予以公告。
从2011年12月12日起,下列路段的监控设备正式启用。对收集到的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证据,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予以行政处罚。具体设置地点如下:
1.白云大道虎牙关卡口(限速50公里)
2.泉口一路桃花岛卡口(限速50公里)
3.海慧路605所卡口(限速50公里)
4.长宁大道移动通讯公司卡口(限速50公里)
5.象山一路文化宫卡口(限速50公里)
6.象山大道三眼桥卡口(限速50公里)
7.葡萄园路东宝山隧道卡口(限速50公里)
8.207国道洋丰卡口(限速70公里)
9.207国道昱奎桥卡口(限速70公里)
10.207国道高店卡口(限速70公里)
11.219省道迎春卡口(限速70公里)
12.311省道响岭卡口(限速70公里)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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