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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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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浙江省宁波市传来了“1088元天价鸡”的消息。据硕士级鸡倌----杨思中先生介绍,这些鸡不同于普通土鸡,生活在得天独厚、空气清新、水源弱碱性的纯绿色环境,并采用有机虫子和中草药喂养,完全拒绝抗生素,因此鸡的体内绝对没有残留有害药物。
据报道:这些天价鸡还特别通过了宁波市检验检疫局的硒检测,平均每只鸡含硒501微克,比普通鸡多274微克。因为具有如此优异的品质,所以定价每只1088元。为此当地政府动用公款购买了47只天价鸡作为礼品赠送给“相关人员”作为新年礼物。
我猜想能享受这些天价鸡的必非草根,一定是一些有权的特殊人物。他们在吃了这些天价鸡后,龙年健康、飞龙在天,工作必定劲头十足,宁波市的“鸡的屁”肯定有望在不景气的2012年跃升一个台阶。为此我很有些激动,浙江省培育出了“高科技天价鸡”,作为浙江省的近邻的上海人的我,自觉也沾染了不少喜气。
过后仔细一想,这些鸡每只平均3斤重,每斤要卖362.333元,就单只鸡的价码来说,可以与《天上人间》的鸡有得一拼了。
本来,一只鸡卖多少钱我们无可厚非。问题在于采购47只天价鸡的是当地政府,且总价值达5万元。
政府动用这么多的纳税人钱财,是否需要当地人大代表们的批准?
假如这事发生在台湾或香港,政府又将会面临议员和媒体怎样的责询呢?
另外,享受这47只天价鸡的同志在收受这些天价鸡时,是否违反了规定?据说在欧美日本,超过100美元的礼品都必须上缴国库,在我国有没有类似的规定?顺带提请各位草根想一想,我们一般纳税人是否有权知道自己税金的去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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