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刚参加工作的小卢也遇到了“雷人”春节规定——发的年终奖必须交一半给父母,还得有签字,否则年终奖将被没收。 小卢所在的单位是一家杂志社,社长非常讲究中国传统,尤其要求公司员工以孝为先。春节放假前,社长规定,员工领到的年终奖必须上交父母一半,并请父母签一张收据还要附上电话号码。“这是为了防止有员工冒名签字,社长会打电话给员工的父母询问。”小卢说,去年有员工伪造了家长的签名,被社长抽查发现后,最终将其辞退。 “社长说,如果连父母都不孝顺,再好的人也是有品质缺陷的。”虽然规定“雷人”,但小卢对社长做法非常赞赏,他把今年年终奖的三分之二都交给了父母,也算给父母包了一个新年红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