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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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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您好!
我是皂市镇方场村六组的()老人,我是一位经过解放战争的老复员退伍军人,现已快90岁的老人了,人老毛病多,现在长期卧病在床,眼睛也因为白内障看不见东西,经常需要打针吃药,我大概在86之后才领取的国家发放补贴金,但是我身边有很多人在86年之前很早就开始领取补贴了,希望能把86年以前的补偿给我。望答复。
电话13986943530 写信时间 2011-09-21 (考虑隐私,故把姓名用()代替,不知道这位老人现在生活得怎么样,请皂市的网友以及任何热心的人给予关注和帮助)
(姓名隐去)老人:
您好!您给天门市《市长信箱》来信反映要求补发1986年以前的补贴金问题,经皂市镇民政部门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您于1987年3月向原李场乡政府申请复员军人困难定期定量补助,报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享受每月11元的生活照顾,至今调整为每月415元。
据了解,在乡复员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最初审批金额为每月7元,审批程序由乡镇根据复员军人家庭情况好坏给予申报。据统计,原李场乡当时有在乡复员军人87人,1987年以前落实享受对象33人,其余人员都是在1987年以后逐年审批落实的。由于您的批准时间是在1987年3月以后,民政部门发放定期定量补助只能从这一批准时间执行,不能补发1987年以前的补助金。
您是一位经历过解放战争的老军人,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贡献,人民永远不会忘记您的功绩。您现在生病在床,生活不便,镇政府非常关心,已要求有关单位尽力提供救助,照顾您的生活困难。
最后,衷心祝愿您身体康复,健康长寿!
皂市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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