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摩托车追尾撞上拖拉机
悲!摩托车手当场身亡
交警:类似悲剧不止一次,追尾事故中一般由追尾方负主要责任 荆门晚报记者 朱小明
2日晚上,在207国道东宝区子陵镇境内,一辆两轮摩托车没有看清前方的拖拉机,追尾撞上前方一辆没有车灯的手扶拖拉机,摩托车手当场丧命。
事情发生在当日22时许,这辆拖拉机沿207国道由南往北行驶,驾驶拖拉机的男子姓杜,是钟祥市双河镇人。杜某当天送一车木材到子陵集镇出售,返回时已经天黑。拖拉机没有车灯,杜某的同行便坐在车厢里用手电筒给杜某照明。拖拉机行至进入葛洲坝水泥厂的路口处时,一辆两轮摩托车从后面驶来,杜某和同行都没有看到摩托车,摩托车追尾撞上拖拉机。随着一声巨响,摩托车倒地,骑摩托车的男子摔在地上,浑身是血,不省人事。杜某和同行拨打110、120报警,市120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救护车赶到现场后,医护人员证实摩托车手已经身亡。
据市交警事故处理大队民警调查,死亡的摩托车手姓易,今年45岁,是东宝子陵人。
目前,交警事故处理大队正在对此事故展开调查。(线索提供人:李先生 信息费:30元)
交警部门
类似悲剧不止一次
3日,记者从市交警事故处理大队获悉,类似的因拖拉机没有灯光,被其他车辆追尾相撞的事故发生过多起。
2日晚发生在207国道上的悲剧让人惋惜,但这样的事故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同样在207国道上,也发生过一起类似悲剧。
去年9月26日6时许,天刚蒙蒙亮,在207国道掇刀区团林镇集镇上,一辆两摩托车追尾撞上一辆手扶拖拉机,摩托车上两名男子受伤,被送到医院抢救,但摩托车手最终因抢救无效身亡。这起事故和2日晚发生的事故如出一辙,均是因拖拉机没有灯光,后面驶来的摩托车没有看清前方情况,追尾酿出悲剧。
市交警事故处理大队民警建议,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管理,灯光不全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防止悲剧再次发生。
事故分析
追尾事故中一般由追尾方负主要责任
追尾事故中双方责任如何划分?市交警事故处理大队民警分析,在类似的交通事故中,一般是由追尾方负主要责任。
市交警事故处理大队二中队指导员褚仁静介绍,追尾事故是很常见的交通事故,发生追尾事故,无非是追尾方没有看清前方行驶车辆或其他障碍物影响所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很显然,车辆追尾撞上前方行驶过程中的车辆,是因为后方车辆没有保持安全驾驶,因此,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一般认定追尾车辆负主要责任。
农机部门
装有前后灯的拖拉机上路行驶更安全
拖拉机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上路行驶?记者从市农机局获悉,拖拉机虽然是农机具,但只要持有驾驶证和行驶证,是可以上路行驶的。
拖拉机驾驶证由农机部门核发,手扶拖拉机使用的是K证,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是H证,大中型拖拉机是G证。只要持有驾驶证和行驶证,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一样,可以在没有明令禁止驶入的道路上行驶。
记者同时从市农机局获悉,购买回来的手扶拖拉机只有前大灯,没有后尾灯,夜间在道路上行驶存在安全隐患,为此,一些拖拉机主在车尾部加装了尾灯或贴有反光标识,农机部门也要求,灯光齐全的拖拉机才能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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