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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元老
<< 庄子>>云:造化为大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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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12-2-8 2:48:0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东楚网消息(东楚晚报) (记者 王婵媛)继2011年《关于保护大冶湖的决议》获全票通过后,在2012年的初春,保护大冶湖的呼声再次响起。7日,我市大冶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召开,一部为大冶湖量身定做的管理办法——《黄石市大冶湖管理暂行办法》亮相。
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市水利水产局依照《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太湖流域管理办法》以及即将出台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草案)》,结合大冶湖的实际情况,先后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黄石市大冶湖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经黄石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2011年11月25日,市政府印发了《黄石市大冶湖管理暂行办法》。至此,大冶湖才有了一个真正为其量身定制的规范性管理文件。
“严控大冶湖保护区域内项目建设”、“对大冶湖保护区域内的生产企业,逐步推行限期治理措施”……昨日,记者在《办法》中看到,《办法》明确了大冶湖的保护管理范围,划分了国土、城建、环保等市直部门以及环湖县市区的职责,并提出将大冶湖保护工作纳入沿湖各县市区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规范了涉湖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程序,对填湖违建逾期不拆除、扩大排污口等行为最高可罚10万元。
此外,为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我市成立了大冶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除大冶市、阳新县、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开发区外,发改、国土、规划、环保等15家市直部门共同参与到大冶湖保护中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蔚芬表示,大冶湖保护的硬性指标将进入到今年的年度考核。
“大冶湖上的违建要拆除,规划要在6月份之前做出来!”市长杨晓波指出,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一是要严禁非法填湖的行为;二是要做好环湖污染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
《特写》
市长谈“担当”
“大冶湖的鱼类从上个世纪的90多种,下降到现在的40多种。再过几年,你们去大冶,可能连鱼都看不到,这样的发展有什么意义?”昨日的会议上,市长杨晓波的质问振聋发聩。
“过去,大冶湖的面积有170多平方公里,现在是64平方公里,这是多么宝贵的资产!如果现在不采取措施(保护),未来在我们手上可能会加剧消失!”谈及当前大冶湖保护工作的紧迫性与复杂性,杨晓波面色凝重。
昨日的会议上,各相关县市区以及15家相关市直机关负责人悉数到齐,各自都肩负着保护大冶湖的职责。“说干部要敢于担当,什么是敢于担当?如果是保护环境,才是敢于担当。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你担什么?当什么?”杨晓波表示,有别于磁湖的综合治理,大冶湖保护的现阶段任务是“止损”——各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不能再任湖泊继续被破坏下去。(本报记者 王婵媛)
《链接》
非法填湖屡禁不止
“五小”企业死灰复燃
“非法填湖、污染物排放、乱倒建筑垃圾是我们去年接到的最多的3种投诉!”据大冶市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底大冶湖进入枯水期后,违法填湖、抢占滩涂的行为完全可以用“猖獗”来形容。
据市水利水产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虽然该部门先后查处了10余起涉湖违法案件,但侵占湖泊的事件依然时有发生。趁节假日填湖、趁天黑填湖……非法填湖者与执法人员玩起“躲猫猫”,执法难度大。 “‘五小’企业成本低,转手就能获利。几千块钱的设备,就算扣下来了他们也不觉得可惜。”该负责人说,虽然近3年撤并了900多家“五小”企业,但“稍不注意就死灰复燃”,尤其是大冶湖铁金港段,污染尤其严重。
目前大冶湖内湖水质为劣五类,外湖水质为近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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