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下午,荆州市校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各中小学要广泛开展和普及交通、消防、游泳、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教育,要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确保校园安全。
荆州市副市长徐朝平在会上指出:根据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每所学校至少应配2名专职保安;规模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寄宿制学校要有专职保安负责寄宿生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增加2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到目前为止,荆州市各中小学、幼儿园的人防配备只完成了应配备总数37.1%,物防配备只完成了应配备总数的79.8%,技防配备只完成了应配备总数的49.8%,均没有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配备标准。
会议强调:全市中小学要广泛开展和普及交通、消防、游泳、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教育。每个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师生开展1至2次安全逃生演练。要全面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切实解决车辆超员、无人跟车、资质不全等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与学校统一思想,把校园安全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把安全责任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洪湖市副市长熊瑛、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以及全市各学校校长参加电视电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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