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大队民警在泉口一路严查超载及抛洒运输的货车。 我市交警2月20日起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为切实解决当前城市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创建整洁、优美的环境,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加快荆门开放崛起”的总体目标,为开展“三城同创”创建活动打下坚实基础。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宝大队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2月20日至3月20日)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一是重点整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对凡是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使用其它车辆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挪用号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逾期未检的机动车、无第三责任险的;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发现一起从重从严,惩处一起。
二是为逐步解决中心城区部分路段交通拥堵和停车乱的问题,使城区通行秩序、停车秩序根本好转。着力组织调整好长宁大道、象山大道、白云大道和工商街、海慧路、金虾路、象山一路、象山二路等重点路段及万里客运站、中心客运站、商业城、象山市场、翠竹园市场等重点部位的机动车流量流向,加强交通疏导,缓解交通压力,解决交通拥堵,对违法停车采取“零”容忍,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查处力度。
三是规范货车进城通行秩序的整治,实行货运车辆限时限路通行。坚决杜绝大型货车高峰时期在中心城区通行,对中、低速载货汽车无通行证或不按限时限路通行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是严查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行为。认真分析二、三轮摩托车通行的规律,对三轮摩托车不按规定时间、道路通行,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乱停乱靠影响通行的,集中优势警力,开展专项整治,对取得的工作成果在日常管理中要加以巩固。
五是依法从重整治影响城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机动车闯红灯、绕红灯、抢信号、随意变更车道、压线越线行驶、不按标志行驶、乱鸣喇叭、违法掉头及取缔商贸促销宣传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是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要求各中队根据实际情况,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集中查处酒驾行动,认真分析本地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易发生的时间、地点等规律,城区中队集中警力,郊区中队与当地派出所整合警力,统一行动。注重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会同新闻媒体,邀请记者亲赴现场采访,及时报道整治行动,加大震慑力度。
七是要求郊区中队对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车超员、校车超员、货车超载、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危化物品车辆违法运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村委会和农村交通安全员的作用,教育农村地区驾驶人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他们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会同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加强源头监管,督促机关企业、学校、运输单位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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